在無限速高速公路飆 417 公里遭德國交通部撻伐!富豪恐面臨牢獄之災

在無限速高速公路飆 417 公里遭德國交通部撻伐!富豪恐面臨牢獄之災

https://auto.ltn.com.tw/news/19520/3

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Autobahn)是全球少數,可以真正合法測試愛車最高速度的地方。不過去年 11 月有一位 Bugatti Chiron 的車主在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飆出時速 414 公里,引發德國交通部撻伐,車主可能會面臨 2 年監禁。

該影片放上網路後,遭到撻伐,德國交通部更是公開譴責 Radim Passer 的行為,德國交通部指出「部分高速公路沒有速限,不代表車主可以為所欲為」。並引用德國道路交通法的第一條「任何參與交通的人都必須以不傷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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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許多人喜歡拿德國無限速來說嘴,這條德國法規,不代表車主可以為所欲為,及可能面臨監禁2年的處罰卻不說,,最重要的是德國道路交通法的第一條「任何參與交通的人都必須以不傷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台灣人就是欠缺這觀念及行為!
henry999 wrote:
在無限速高速公路飆 417...(恕刪)


龜內線就不會傷害任何人了
gunlun1000
美國是下大雨龜速,台灣連大晴天也龜速!
altairchou
愛亂飆的眼中,頂著速限開也是龜速
「任何參與交通的人都必須以不傷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真正的適任駕駛

可惜在台灣太少
smd6055
綜合上面三位結論:龜內線實在可惡
av98us
綜合上面三位結論:就是愛超速又愛找藉口的飆仔好
台灣三寶表示,我上去都被傷害??怎麼辦??
記者打嘴炮!

既然無限速,那速度多少以內是可接受?六年多前時速四百公里都沒事,如果車主可能面臨兩年監禁何不直接指出那條法條?寫一條通則那叫酸葡萄心理,賺點閱!
不是說德語法律最嚴謹?
那"無限速"高速公路 到底有限無限?
多少以內算符合第一條規定?說個數字出來,以後就別叫無限速了
還是翻譯有問題?
henry999 wrote:
最重要的是德國道路交通法的第一條「任何參與交通的人都必須以不傷害他人的方式行事」,
台灣人就是欠缺這觀念及行為!


當時租車想省錢, 最高時速只開到210公里/時, 油門踩到底還要讓出車道, 讓後面的車超車。
Passat 2.0 TDi

話說, 布加迪開417公里/時, 就一定會傷害別人嗎? 如果沒出事呢?

如果有出事, 納開200公里/時, 不也照樣會傷害其他人?

程度的差別而已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417耶,哇,比高鐵還快了。
這就像在台灣號稱4G不限速吃到飽
但超過某流量,就給你降速.限速一樣
henry999 wrote:
在無限速高速公路飆 ...(恕刪)

整個邏輯都有問題了
既然說是無限速了
又說超速了!
是在扯什麼?
Fa1con
不是全段無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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