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是個貨車司機,整天都在國道上奔波行走。這天就來了一張罰單,原本也是鼻子摸著就想說去繳了完事,但3000真的不是小數目,我可得在國一上開多少了小時的車才賺的到這3000,就仔細的看了一下。才發現了一件好玩的事。

罰單中的照片 因車輛開內線未依規定最高限速110公里而被開單,而違規地點是在國一南下158.7公里處
而罰單所說的94公里,應該是我表速100,但真正的速度是94而已,今天我也特別注意了一下車上的GPS表速,果真是車子的碼表100,GPS只有94左右。也因為那個地點是上坡的地方,所以車速會慢了一些些

但問題來了,照片中的地點,是快到三義交流道的地方,南下150公里處,根本不是罰單上的158.7公里,
158.7公里是在泰安交流道的地方,那才是罰單上所說的正確的地點,二個地方,差了好幾公里阿。

再來,條子拍照的地方,限速是100公里,因為要過大安橋之後,才是限速110。而罰單上所說的地點,是在泰安交流道那,那個地方才是限速110公里。那就表示,條子在限速100公里的地方,說我未開到110公里,這樣不是很奇怪嗎?地點與罰單所說的地點事實不符阿。

如果是您,您覺得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條子是這樣做績效的
文章關鍵字
相信我,
檢具GPS與ETC通行紀錄,
提出申訴,
這是你的法定權利 !
條子便宜行事很要不得
建議申訴,讓條子重寄改正後的罰單
sam chan0522
虛無漫遊
還不識依樣要罰錢
旁邊都沒車
何必堅持開內側超車道
而且還不以最高時速行駛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BlueSky5230
sam chan0522 你都說明車上GPS是94km,低於法規要求的最高速限,被告發沒有不妥啊。
suckmydog
龜車回中線啦
有問題申訴絕對沒毛病

我比較好奇的是.....

為何你要時速100開在最內線?
SongYC
高速公路非超車或塞車不占用超車道是耳濡目染不需要教科書或罰則的事情.就像沒有內急不要占用公廁,結果在台灣還有些人不罰就不願意做到.
MmxWu
錶速100實際速度絕對不可能100阿...這就是龜車佔內線不是嗎?
sam chan0522 wrote:
如果是您,您覺得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罰單有申訴的機制可以提出,但樓主也要準備足夠的證據,說服裁罰查人員撤銷罰單才行。

PS:申訴好像有三級,一級是向開單的機關(警察單位),二級是監理所,三級是法院(最終判決),如果不服可以有好記次機會可以申訴!
sam chan0522
曉得
第一次向裁決所申訴結果不服,可以提再申訴,如果對再申訴結果不服,只能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受理要收費300元
我覺得摸摸鼻子繳掉,畢竟還是有違規事實,以後時速一百還是乖乖開外線就好,提供參考
Lucky John
同感但還是申訴碰運氣看看吧。
國道1號-大安溪橋(泰安服務區北端、約155K處)至楠梓交流道(356K), 限速110km/h

不過依據樓主的所述, 內車道行駛中被警方測得時速約94km/h, 就算是在限速100km/h的路段也是未符合法規要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的規定...

就算樓主自述當時表數有100km/h, 但如何證明當時的確是有達到該時速?
stqqq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最高速限+-10)km/h行駛內車道
照片那出口是不是泰安休息站啊? 如果是就沒錯了, 那裏限速110KM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DearDeer16888
水喔!打臉打下去!爽,龜車還在那邊該
YT.Tseng
那邊要過橋才是110 在那之前都是 100....
辛苦了,打臉那些自認為開最高時速就可以合理霸佔內車道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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