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人明白機車有路權,不是只能行駛於外側慢車道,但是啊,如果騎在中間或內線,請別把自己當慢車好嗎? 昨晚行駛在速限為60km/hr的路段之中央線道,前面一輛機車,那位大哥就騎41km/hr,然後腳還開開,是怎樣
bradia wrote:吾人明白機車有路權,不是只能行駛於外側慢車道,但是啊,如果騎在中間或內線,請別把自己當慢車好嗎?昨晚行駛在速限為60km/hr的路段之中央線道,前面一輛機車,那位大哥就騎41km/hr,然後腳還開開,是怎樣 沒怎樣照01某些人邏輯人家沒違規所以你不能趕他, 他也不用讓你
bradia wrote:前面一輛機車,那位大哥就騎41km/hr 他有慢慢騎的自由,我有按喇叭的自由,根據先前鄉民的實證,就算喇叭按到燒掉,民眾檢舉也不會成案,我都很有禮貌的,先小小力地按一聲短音,等他 3 秒,給他有反應的時間,不閃,那就長音伺候。要自由,大家一起來自由。 但要注意,按太兇,遇上千中選一的認真員警,有可能被開單,不過要遇上這種好警察,我看機率比中頭獎還低,50 年也不會被開一次,那就爽爽地按吧。
Jack 你好棒 wrote:我都很有禮貌的,先小小聲地按一短音,等他 3 秒,給他有反應的時間,不閃,那就長音伺候。要自由,大家一起來自由。 哇靠,還長按喇叭咧,當下就不要讓對方理智線斷掉,不然就有得你受了。(善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