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限縮檢舉確定於0430上路啦!! 即將揭開偉大的違停時代序幕!

最新消息! 限縮檢舉確定於0430上路啦!! 即將揭開偉大的違停時代序幕!
最新消息! 限縮檢舉確定於0430上路啦!! 即將揭開偉大的違停時代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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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民眾您好,違停報案需要注意什麼事項,建議參照此SOP:
(最下方都有補充資料,對文章內有疑問者,可先行點閱查看。
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在文章下方留言打臉我)

❶【報警】#未來會常用 #非常重要
只驅離是常態: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110報案 #免費
➤簡訊報案,各縣市號碼不同 #也是免費
➤防止怠惰執法,一定要錄影全程,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
➤警察留言:非常重視、加強巡邏取締、立即派員處理 #聽聽就好
⚠️簡訊報案=110 #不建議打派出所電話
⚠️警察30分鐘未到場,請打110投訴
⚠️警察不開單,請錄影,並打110投訴
⚠️因警察行為涉及刑法,錄音、錄影非常重要
⚠️錄影過程,可能遭遇民眾暴力,建議配備辣椒水

❷【報案風險】
員警可能會打來問你:
「車牌幾號?」、「 車輛還在嗎?」、「你現在去現場」
「你人有在現場嗎?」、「你有記對方車牌嗎?」「你現在去現場」
「我們到場沒看到車子耶! 可以請你來一趟派出所嗎? 」
「有排放整齊」、「沒畫線,我們聯絡車主看看」
「開了會有問題」、「沒紅線,原則都是勸導」
「你再這樣亂報,我要用社維法辦你喔!」
「整個市區都這樣停阿!! 你是要報整個市區嗎?」
「假日警力比較不足,可能要慢一點到」
 (會打給民眾,通常都是要嚇唬新人沒報案歷練)
⚠️報案最大風險,號碼可能被洩漏
⚠️隱藏號碼可能半夜,或隨時會打來
⚠️警察打來可以不要接,沒規定要接。接了就要有心理準備:你好我 是派出所員警~~~.......
⚠️是否要報案請自行斟酌;或尋求其他替代方案,簡訊服務業者之類

❸【警察經常不會執法的項目】
這幾項警察經常不會開單......會考試不會做事
1. 道交第12條,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
 (良好車輛,不拖吊,推給環保說是報廢車)
 (變相給與7天福利、登載不實、圖利車主)
2. 道交第32條,行駛於道路上之動力機械,如堆高機、耕田機,
 重罪罰3000起跳,卻沒見警察抓過
3. 道交第53條,車輛沒有在停止線以前的畫面就不會開單
 (機車待轉區預備可闖;黃燈時先過線卡位前方預備可闖。
 2種都可以闖紅燈?)

4. 這些沒紅線,警察就變不會執法,順便說高速公路也沒紅線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1款,橋樑、隧道
 道交第55條第1項第2款,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3款,消防栓10公尺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5款,妨礙通行處所停車(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道交第56條第1項第6款,逆向停車 (一定碰過警察唬你,所以我用紅字標記)

 (安全規則第95條第1項: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安全規則第112條第2項:汽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
 (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綜上所述,沒有分向線也是要靠右停車)
5. 道交第82條,馬路設攤、擺放植栽盆栽
6. 道交第84條,社維法第70條,縱放動物、馬路上有動物(有人飼養)
⚠️遇到上述案例警察不開單
⚠️此時記得打110投訴,讓勤指中心教導警察怎開單
7.未達路口中心處左轉、

❹【警察到違停現場常見做法】
1. 挨家挨戶敲門找車主,且不開單(車主不在場就是要拍照、放白單)
2. 鳴笛等車主現身開走,且不開單(車主現身就是改成現場開立)
3. 打電話給車主通知移車(當自己是保全)
4. 騙你說細則第12條可以勸導
 (勸導要寫勸導單,且很多事實不得勸導)
5. 有拍照,沒放白單,警政署規定要白單
⚠️白單=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

❺【申訴管道】
一定要報案、要有心理準備都是罐頭行政懲處
1. 110申訴 (即時性申訴,通常幾天內,分局督察組會主動聯繫你)
2. 署長信箱(地址選填)
3. 內政部信箱
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選填) (有案例是員警遭移送地檢署)
5. 市政信箱督察組
6. 爆料開頭FB社團
7. 各大粉專

❻【地檢署提告】
一定要報案、錄音、錄影,全程蒐證(指警察到場時處理全程)
員警被緩起訴、起訴都案例

1. 一定要報案、錄音、錄影,全程蒐證
2. 地檢署按鈴申告或遞狀
3. 後續案例再更新分享
蒐證後,直接到地檢署提告

如果經由以上6個程序,並實際施行,還不能改善違停,那就加入違停。
一起建立台灣違停大時代,寫下違停歷史的新頁。


【QA特別篇】
Q:如何確認警察有開、開了什麼? A:現場錄影,初步打110去問。沒開卻,說有開幾件了,罪證確鑿,請去地檢署提告。(詳細可寫警政署信箱去問開了什麼項目)
Q:什麼停車不能檢舉? A:紅黃線、黃網、人行道、騎樓、逆向、斑馬線、快慢車道、國道、隧道、橋梁、遮蔽標誌。以上的停車都不能檢舉
Q:警察違規可檢舉嗎? A:駐地、沒閃燈、沒鳴笛,都可以檢舉 (若錯請糾正)
Q:安全的報案方式,防打回、號碼暴露,方式有? A:購買他人的預付卡再簡訊報案,或買簡訊業者的服務。
Q:如何清單、預約、系統化、分類,管理報案地點? A:買簡訊業者的服務
Q:警察處理民眾檢舉案件,時效性? 處理民眾檢舉違反道交執行要點第6一個月內查處、道教第90-1條,超過三個月不能製單。警察獎懲7-1-1可記過。

❰其餘相關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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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三竹簡訊報案教學 買簡訊業者的服務要錢
2. 警政署FB白單規定
3. 【簡訊報案】-教學文
4. 取締一般交通違規作業程序(全台應該適用)
5. 警察機關舉發及處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考核獎懲規定
6. 檢舉教學之【投訴警察】
8. 檢舉狗追人咬人或縱放動物
9. 第18條以後在寫一篇
10. 違反道交56條交通局簽約的拖吊車(白車),違規酒駕跟道交12條4項用的是交大保管場的拖吊車(紅車)

❰參考法規、函示、解釋❱
擺放盆栽侵佔道路或國有地;開單罰900,警察直接讓駕駛離開。因而獲得利益 就符合要件:刑法131條
違停變成臨停: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
勸導要開單:細則第12條第3項
勸導免開單條件:細則第12條第 5 項,但常常被警察濫用每個都無法當場執行勸導程序
停車靠右規定:交通部101.11.08.交路字第1010036178號函
闖紅燈定義1:交通部82.04.22.交路字第009811號函
闖紅燈定義2: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闖紅燈定義3:路交字第1095008804號函,網路確定查不到
停車臨停:交通部 109.11.23. 交路字第1090014922號函
開單流程SOP: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
故意不執法,是否構成圖利 ? 日後補充 法條、判決案例

110報案、簡訊報案一定會很常用到,內容持續更新
0430修法施行後,民眾檢舉項目剩下什麼?
其他非民眾能檢舉項目的違規,請報案、並開啟錄影、耐心等警察到場



報警沒用怎辦? SOP
1.錄影:違規事證明確。或加上有警察不作為事實。 ★重要
2.報警:讓勤指中心有一個明確的案件進入110系統,立案、派案、結案等...。
3.求證:確認勤指中心,收到員警回覆的結果是什麼? ★這很重要★非常重要★
4.告發:公審已無效,至地檢署告發警察,是民眾最後且唯一公正的手段。

●執行上述後,警察做為再不改善,你就好自為之,小心路上行走或行駛的安全,反正多數違規你也不能檢舉了,只能報警囉。

●至於又再報警,警界的老鼠屎、米蟲還是多數,調查局的人違法偷賣毒品中山分局底下的派出所喝花酒法官丈夫嗆警你各位還在滿心期待警察會乖乖執法開單?

●至於又再不開單,如果是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請你上述4點再執行一次。又遇到不執法呢? 再執行四步驟阿,就跟台灣酒駕一樣,酒駕又怎樣抓阿,放了又酒駕再抓阿,一直違法一直抓。

▲民眾是不能一直報案,一直告嗎? 誰跟你玩警,不同分局、不同派出所、不同員警,每個都是獨立個案。督察組不是很愛說要看個案嗎~

守法的警察乖乖開單,不守法的警察卻得不到懲罰,這樣誰要執法?不如當薪水小偷,違停、違規設攤,就是鳴笛,鳴到消失為止。

民眾除了自行檢舉,能做的就是蒐證、提告,不然你還能做什麼? 當然可以學習宜蘭的立委,招喚你們的立委,把民眾檢舉制度移除、禁止民眾報案違停,一切回歸警察反正警察也不開單,警察不開單、民眾不能檢舉。

超級大利多,或許法規改變,哪一天民眾的自制能力就能被激發。每年交通死亡人數降至百人內?
可檢舉項目還是很多
路上看到一個送瓦斯的胎皮遮車牌一半都不怕檢舉,整路違規真的很囂張
Jack 你好棒
02933 算你行,[拇指向上] [拇指向上] [拇指向上]
qoo750223
一路違規的還能一路跟上抓住水桶露出車牌的一瞬間...嗯...
身在福中不知福

偉大的大檢舉時代那麼久了,縮限一點就崩潰也太脆弱

其實啊~紅黃線應該要做成晶片感應式,輪子一壓,管你壓到幾秒,幾分鐘,一律就自動感應開罰,超過一定時間連續開罰,這樣就能有效降低違停了~大家都省事對吧
檢舉魔人愛找碴
ryan00014875我就免了~還是跟大家一起躲在暗處銃康別人卡實在~
檢舉魔人愛找碴
ryan00014875你玻璃心那麼脆弱,不舉該該叫,也沒見你去選立委啊~整天丟粗活給別人倒很會~[這我不行]
檢舉魔人不是說要開始違規停車, 到底做了沒?
先想想為什麼要限縮。
不就是檢舉魔人濫用,導致處理的人力不足嗎?
酷里斯帝
陳痘痘 限縮原因是開放民眾檢舉導致案件量大增是新聞報導不是我自己想像。不過別誤會,我個人支持檢舉,只是在可惜這制度被少數檢舉「魔人」(為檢舉而檢舉)濫用而被限縮其功能,我並不樂見限縮。
酷里斯帝
vgvgss 這種的我很支持你檢舉啊!昨天遇到一個,前面是紅燈所以我慢下來,一台車就跨越雙白線插到我前面,也沒打方向燈,前面紅燈也整台車都過停止線才停下來。影片我留下來了,在猶豫要不要檢舉。
阿不就檢舉魔人造成的阿
政府認證的喔不是我說的
假正義 真擾民 浪費公家資源
但我是希望檢舉魔人再更努力一點
再讓警察人力更崩潰一點
這樣看會不會限縮到不開放檢舉 或是設檢舉上限
這樣才是真的徹底擊潰垃圾檢舉魔人
jason001007
那真正的正義是什麼?
Benn1963
難道良莠不齊、爭議不斷的檢舉魔代表的是正義?
酷里斯帝 wrote:
先想想為什麼要限縮。...(恕刪)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jason001007
開始學公司的行為模式了~
版主也太看得起檢舉魔了吧~
你以為有檢舉、沒檢舉對台灣人違停的日常真的有差嗎?
沒被檢舉到的會違停,至於被檢舉到的譙兩聲後,就當繳了一次高額的停車費,下次還是繼續違停。原本就是這樣,不然你以為哩?!

有沒有檢舉對違停的問題,根本沒有影響,因為造成違停的主要原因是停車位不足,以及都市道路規劃的限制...等等難解的問題,所以取締違停連治標的效果都不太有。

檢舉魔常愛舉某些特定的照片指控,明明有停車位卻不停進去(像是最近最夯的彰化市金馬路寶雅門口停車格亂象),許多人還是皮皮的在停車格旁邊違停;我同意的確有許多這樣自私的人與亂象,但絕大多數的違停問題是(超商、郵局)附近方圓數條街根本找不到停車位,或者學校周邊家長上下學接送小孩,又或者店家上下貨...等等,這些問題你們覺得光靠檢舉、或者取締能夠解決嗎?

所以,我的結論是,限縮違停檢舉,違停的問題不會比較好,但也絕對不會變得嚴重,
你們沒那麼偉大,真的不必擔心,放心走吧~
Justice.late
你錯了!只有少數人會去檢舉違規,違規魔人平均違規100次只被檢舉1次,根本不痛不癢、零成本,當然以後繼續違規,限縮檢舉之後更加肆無忌憚!
Benn1963
限縮檢舉之後更加肆無忌憚!? 真的嗎? 要不要一兩個月後再來看看? 告訴你根本不會有差別! 真不明白一堆人就是愛高估檢舉的效用!
好好的檢舉制度被鼠輩玩爛
aopen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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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001007
應該是說這個制度遲早會被廢掉,畢竟以後是科技執法的時代,只是提早廢除罷了!高科時代了什麼都還在用人力,是要浪費多少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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