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騎士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結果......

行人過馬路,大家都停等,就你硬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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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路人練過詠春?看他瞬間一個推手,騎士倒地,他完全沒受到任何傷害...
peppy
騎士會容易被推倒其實騎士是女的,看他車倒下去有點牽不起來車太重了
Backspace000
這種雞掰騎士死好
jxv wrote:
行人過馬路,大家都停(恕刪)


未禮讓行人2000
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2013/7/15開始實施新基準
Gabriellin
在停止線前停住就好了,等紅燈都會了,讓行人做不到?
geoguide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 110.03.30 )
一個吃罰單
一個吃傷害
沒有贏家
JDKy898
女騎士不敢告啦,告了就萬世流芳,以後可以跟孫子說,阿罵把走在人行道的行人撞到了,還去告他,結果...
隨便講講
正當防衛啦 推倒來襲的機車 剛好而已
雙方沒有當場幹架,或是沒有被警察當場用罰單教訓,就沒有警世的教育意義。
台灣人就是一定要被警察罰,或是被人教訓,才會改掉惡劣的駕駛習慣。
Gabriellin
台灣鄉民:作奸犯科,唯一死刑;在斑馬線衝撞行人,沒事兒、沒事兒,有事就會害到自己了。
pcian
沒錯 被法拉利哥球棒猛K的卒仔以後開車一定不敢再逼車
leoliou wrote:
一個吃傷害(恕刪)


緊急避難!
影片放慢看,那位穿白襯衫的,是蓄意把騎士推倒耶!雖然他是行人,機動車輛應該禮讓,但是他反過來攻擊機車騎士,事後還站在路上指著人罵了一陣,這樣的【正義感】吾人無法認同。

再怎麼對的事,動手動腳就落於下乘。你的公理,你的正義,變成了私刑的藉口。對方是犯錯,但是不是由你本人動手推人來處罰。如果騎士因而受傷,請問你沒有責任嗎?騎士收一張罰單,結果你要賠對方人傷、車損、或有因而無法工作的損失,這樣你覺得比較好嗎?
克魯小丑
滿適合當廢死聯盟發言人的
chun0309
看來有些人的觀念 是 就像 警察被開槍之後,才能開槍,被人欺負時一定要被打到才可以還手 ,在路上碰到逼車的,一定要被球棒打到玻璃才可以衝撞的意思,一樣好笑
給個讚,沒差那10秒,有人還不停,被搧活該
其實不管是騎士或汽車..台灣這種人太多了...難怪交通亂!
jxv wrote:
行人過馬路,大家都停(恕刪)


系賀~活該~給行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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