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放慢看,那位穿白襯衫的,是蓄意把騎士推倒耶!雖然他是行人,機動車輛應該禮讓,但是他反過來攻擊機車騎士,事後還站在路上指著人罵了一陣,這樣的【正義感】吾人無法認同。再怎麼對的事,動手動腳就落於下乘。你的公理,你的正義,變成了私刑的藉口。對方是犯錯,但是不是由你本人動手推人來處罰。如果騎士因而受傷,請問你沒有責任嗎?騎士收一張罰單,結果你要賠對方人傷、車損、或有因而無法工作的損失,這樣你覺得比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