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齡橋泡水車事件市府應該出來整合賠償!

民眾的律師,將可主張以下3點申請國賠:
1.百齡橋位於「基隆河」,不是「淡水河」。
2.早上簡訊通知,都是提到「淡水河」,不是「基隆河」。
3.「基隆河」水門要關閉的通知,是到下午3:55分才有的。
車主一定還是要負「與有過失」責任的,如果損失是100萬元,車主也要負擔一部分的;從法律面來看,台北市政府沒義務要幫移車或拖走,雖然之前有類似做法,但那不會因此變成市政府有這個法律義務。柯P「車主自已負責」言論宜修正為「車主負部分之責」,開完檢討會後儘速出來整合市府賠償,讓事件圓滿落幕。
雨下這麼大....

不管停在哪個河堤旁邊

自己都要有心理準備移車的......

這種事情我真的覺得天災~~能怪誰呢,就怪自己不夠愛車........
aronyang
要清除塔綠班,回到正常社會,藍白都沒用,只剩紅。
不要這樣
可憐哦,選錯總統就是這樣
別把這裡當時事討論區,相同主題文章連發洗版,要玩政治帶風向,回去那邊發文吧。
ovonel
文是發在「汽機車七嘴八舌」裡,這文會怎麼跑來這是01的問題~~
小保羅155 wrote:
民眾的律師,將可主張(恕刪)



form 01

不識字嗎?

aopen168
剪你低小雞雞...只有越堤道,哪來的水門?
Siren5007
右上角明確告知,欄位內明確區隔責任,賠個屁股啊!
國賠我看很難,要KP認錯更難。

他罵別人時都特別大聲,自已犯了錯理由一堆,他那無可救藥的優越感及硬梆梆的腦袋驅動那張強辯的嘴又缺乏同理心是一大敗筆。




Red Bull Racing Honda
挑動你的心
yuanchih 不要再帶風向了,那對你的福報沒幫助.
yuanchih
https://reurl.cc/KXK8Y9
故意放那裡不移要求國賠,高招
國賠的要件是~公務員有失職
天然災害哪有國賠的
除非你能舉證~因為公務員失職沒有關水閘門~導致淹水
陳阿瓜~
拖吊主要是為了不妨礙排水設施運行,不是為了保護人民財產,颱風豪雨不移車,泡水車主應自負損失,法規都有寫,不要再有奇怪的預期了
kkron0917
五分鐘通知的是在講李正號的那張照片嗎,可以再看上面也有一樣的通知
哪個外面的收費私人停車場淹水有賠的???
不要有政治沒智商好嗎??
這個拿公帑賠了才是讓其他去移車台北市民憤怒
颱風天
提岸內的停車場
還需要人提醒移車嗎?
分明北七
還求償嘞
小保羅155 wrote:
民眾的律師,將可主張(恕刪)


這就是律師誤國的鐵證
aligu1869
這個是1450專玩文字遊戲的鐵證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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