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凌晨,台北市敦化南路何與和平東路,發生死亡車禍,一輛轎車(1)左轉,與直行車(2)碰撞,車輛往人行道噴飛,波及待轉格的朱姓機車騎士(3),騎士是一名外送員,當時正要去送餐,緊急送醫,宣告不治。 肇事責任該怎麼分? PS:引發「機車待轉區」另類隱性危險,為了機車左轉待轉,在現有的道路設計上強加待轉區,導致很多待轉區貼近橫向道路邊緣甚或超出,間接導致待轉區機車處於危險區域,嚴重欠缺安全緩衝空間,只要一發生事故就很容易波及危害待轉區域內的機車。雖然機車左轉待轉有其安全上的考量,但待轉區的設計不良,間接也增加了危險性,其利弊得失有其衡量之處。
chang.d1210 wrote:23日凌晨,台北市敦(恕刪) 運氣不好的時候~待轉格=待撞格有些習慣超越停止線=贏在起跑線上的騎士~並非待轉~卻總想擠到最前面搶頭香的~還有那些每秒鐘幾十萬的行人~總喜歡站在轉角處滑手機跑第一的~...多少也是要引以為戒~因為不看or不會判斷or總以為頭過身就過...又想要左轉的駕駛很多~然後直行遇路口~但是也不知道是否該減速~要不要減速的駕駛也很多~甚至還有人根本就是在搶燈/在飆車~玩過撞球的話~其軌跡必然是這樣~
我也認為待轉區真的是很危險,其實像這場車禍機車那個方向是有分隔島的,停止線都在分隔島保護範圍內,所以機車應該是在停止線後(分隔島範圍保戶內)比較安全,而待轉區通常都在路口中...唉。但是機車左轉真的需要教育,不然我也怕取消二段式左轉會出現黑暗期,因為我看過很多不用待轉的路口,機車那種轉的方式,真的會想罵三字經,也可能是因為一直以來灌輸機車靠右的觀念,等置正常左轉要慢慢切進去內線,可是機車習慣靠右變成從外側直接左轉,非常危險。只能說真的兩難,只是我認為機車還是要像汽車這樣轉彎,當然三寶很多,只能多取締希望渡過黑暗期,就像之前剛開始強制戴安全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