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車 機車
被一台路邊起步的汽車撞到
怎麼看,機車那方應該是絕對優勢
不要說路權完勝
機車騎士受傷,還可以告對方傷害
但是,機車騎士這方太軟弱,而對方的氣勢過強
反而每次談判時把機車方壓在地上磨擦
機車騎士這方也不敢出太多聲音
想說以和為貴
而且也不敢告對方
結果現在汽車方反而要求維修費
想要提告但是很害怕,覺得不敢面對強勢的對方
是不是一開始優勢沒有善用
被對方拉走後,後面就沒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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