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黃燈「摸手機1秒」遭罰1千!她討拍反被打臉

停黃燈「摸手機1秒」遭罰1千!她討拍反被打臉

民視新聞網
2022年11月14日 週一 上午11:46
生活中心/周希雯報導

民眾行駛在路上時,無論騎車、開車都不該使用手機,以免吃上罰單又危險。近日有網友抱怨,她在停等黃燈時因「摸手機1秒」遭檢舉而吃上1000元罰單,讓她難以接受,忍不住發文討拍。沒想到貼文一出,網友反過來指責原PO,認為只要摸手機就是違規,與時間長短無關,「想摸手機一定要裝手機架」。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先前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過程中因手機掛在脖子不舒服,所以在路口停等黃燈時稍做調整,且全程也沒有撥打電話,沒想到才「摸手機1秒」就被其他路人檢舉,最後遭警方以「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為由開罰1000元,讓她難以接受,忍不住發文詢問:「一秒也會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嗎?」。

停黃燈「摸手機1秒」遭罰1千!她討拍反被打臉
停黃燈摸手機1秒!她遭罰1千怨「有礙駕駛安全?」網轟:就是違規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反批,是原PO違規在先,「違規了就是乖乖付錢」、「沒有手機架就是手持,騎車請專心」、「只要在機車發動情形下,手持手機就可以開罰了」、「每個都嘛滑到員警出聲音,才說我只是拿起來看一下而已」、「看手機看到旁邊的人都在看妳了,還在掰只有一秒」。另有網友提醒,「想摸手機一定要裝手機架」、「你要摸手機,即使摸一秒也請停路邊熄火摸」。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汽車駕駛處新台幣3,0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新台幣1,000元罰鍰。另外,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處新台幣6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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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貴的一秒鐘!

有些人享受快感超速被罰,為了省時間闖紅燈,至少有享受到目的。

這一秒鐘1000元,還沒有任何享受到。

foster_yen wrote:
這一秒鐘1000元,還沒有任何享受到。

手機說 :
我有享受到被主人撫摸的感覺
罰得好,常常看到外送,邊騎還邊滑手機,沒在看路…..
On9ccc
手機架可以一直摸沒問題
昨天有看到新聞的罰單照片

兩隻手都握住手機在用了。 不罰你罰誰

還是我改天進去一秒也還沒射,也不算嗎?


沒看外送的都裝手機架滑到爽,無法可罰。
想摸手機一定要裝手機架也總感覺不太對啊…
On9ccc
沒毛病
hjfrank
因為沒有針對手機架...明文規定
SadDante3383 wrote:
想摸手機一定要裝手機...(恕刪)

對啊!還是一樣一手沒握車把手然後分心滑手機,這真的是一大漏洞。
可能這法規在訂定的時候還沒手機架這東西吧?
hjfrank
沒錯!
willienvie@gmail.com
法規在訂定的時候早就有手機架了.....當時網路的東西沒那麼多,手機很多人都是拿來打電話接電話,所以手機架很多都是放車上居多
世上就是些檢舉人,專以製造他人痛苦為樂

雖然我偶爾也會這樣

自己吃單時心裡不平衡,那就特別找幾天,上路時挑挑別人毛病消消氣吧

反正只要成案,也就代表對方確實有過失對吧。不算冤枉人啊

反正規則就是定在那邊。大家就一起來互相傷害啊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紅燈車子沒再動,摸手機,我認為不會有什麼危險
若是綠燈還停在馬路上摸手機反而危險
如果是臨時靠邊停車(白線),摸手機,我覺蠻正常的
還好我都坐在車上滑,比較不會被發現。
foster_yen wrote:
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先前騎機車行經新北市三重,過程中因手機掛在脖子不舒服,所以在路口停等黃燈時稍做調整

上次一部車被追殺,
開到三重分局門口求救,
結果車被砸爛,
三重警方出門抓人,
在隔壁加油站發現一群嫌犯,
當場抓回,
三重的不良分子密度稍微高一點,
以後經過三重時,
不要亂亂摸東摸西,
以免被誤會掏傢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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