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死傷事故頻傳,每天都有8個人出門後,因交通事故,再也回不了家,不僅4國政府齊示警,歐洲商會也指出道路交叉口設計仍未優化行人安全;台灣卻仍缺乏一部改革交通安全的法規,立委因而提出《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從道路工程到交通規範,都可以明確法律要求各機關遵守。這部法令,真能成為台灣長期漠視道路安全,挽救人命的解藥嗎?
提案字號:院總第 756 號 委員提案第 27777 號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0 屆第 4 會期第 15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鑒於我國交通安全問題嚴峻,109 年一年內道路交通事
故死亡人數高達 3,000 人,受傷 482,333 人,相較於新冠肺炎二年造
成的 853 人死亡,2 萬 1,288 人確診,顯然交通安全問題對國人產生
的生命危害並不亞於新冠肺炎。面對聯合國揭示「2050 年交通零死亡」
目標,以及已實施交通零死亡遠景國家的低死亡率,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改
革實為急迫的課題。參酌國際先進國家經驗與相關改革措施,我國應立法
明定交通安全基本政策,提高交通安全對策層級,設中央及地方之交通安
全會報,分別訂定中央與地方交通安全基本計畫、交通安全實施計畫,以
全面落實我國之交通安全體制改革,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爰參酌日本
交通安全對策基本法之立法例,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是否有當
?敬請公決。
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總說明
鑒於我國交通意外事故持續惡化,109 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 3,000 人,受傷
482,333 人;110 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數仍達 2,990 人,受傷 474,376 人(未計
入鐵道交通、海上交通及航空交通傷亡人數),每年造成社會經濟損失估計逾 4 千
億元。相較於新冠肺炎二年造成 853 人死亡,2 萬 1,288 人確診,顯然交通安全
問題對國人產生的生命危害並不亞於新冠肺炎。
面對聯合國揭示「2050 年交通零死亡」目標,以及已實施交通零死亡遠景國家的低
死亡率,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改革實為急迫的課題。較聯合國揭示之「2030 年讓全球
因為交通事故而傷亡的人數減少一半」及「2050 年零死亡」目標,與先進國家道安
情形比較,我國每十萬人 30 日內車禍死亡數(2107 年為 11.4 人),仍為歐盟的
兩倍以上、日本的三倍以上,顯見我國交通安全改革為極重要且急迫的課題,亟需加
以改善,政府對此責無旁貸,應參酌發達國家之交通安全改革經驗,建立交通改革基
本法制。
為改善我國交通安全之問題,應訂立交通安全基本法,健全交通安全體制、提高交通
安全政策之層級、明訂國家與地方交通安全政策、設置行政院交通安全會報與地方交
通安全會報,分別訂中央與地方交通安全基本計畫、交通安全實施計畫,並積極就交
通 3E 政策,對交通教育(Education) 、交通工程(Engineering) 及交通執法(
Enforcement) 提出政策方向與改革措施,以保障國人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全文
110 年 12 月 24 日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82076.00
111 年 3 月 25 日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83557.00
個人積分:973分
文章編號:8657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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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658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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