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駛人行道.
2.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出人行道時)
(其實還有一件車牌模糊 但今天請假去監理所驗車時
他們拿麥克筆請我自己塗黑就給過了.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而行駛人行道600 2星期前就繳了
而這張 未依規定打方向燈 1200的
請問可以申訴嗎? 又該如何申訴呢? 謝謝!
好奇的是同一時間同張照片 可以開罰不同條嗎? 不是該擇高或擇一處罰嗎?
而這3件分別間隔5天.15天才收到.作業上是無法同時收到嗎?
會不會隔陣子又收到其他的呢? _)*(^&%^
這兩條騎車這麼久第一次被罰到 我會痛定思痛好好檢討的
隨然看他拍攝的角度.他好像就騎在我後面的同條人行道上...
但違規就是違規只能認了.只能下次小心小心再小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