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用路人習慣不好
除了平常變換車道不提早打方向燈

要轉彎也不提早打方向燈
而且很多都是過了路口停止線才停下來
導致後方無法提早變換車道
常常就要多等一次紅綠燈

就算想要檢舉似乎成案機率也低
似乎是無解
除了保持遠一點的車距
不知道大家還有沒有其它好辦法
文章關鍵字
重點是煞車踩了半天,最後才打方向燈的最討厭。
小鳥就依人
他是打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看的,不是給後車看的。
lily4383 wrote:
太多用路人習慣不好除...(恕刪)


送單看看,到路口要轉才打方向燈的,應該有機會,最終是否開單看承辦員警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jacky2k_chang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2 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參考主文
小鳥就依人
他是打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看的,不是給後車看的。檢舉,能成,敢罰的褓姆不多。
lily4383 wrote:
就算想要檢舉似乎成案機率也低


成案低是因為不是放影片吧
如果是一段夠長的影片,證明他沒有在轉彎30公尺前打燈,怎麼會不成案。

還有一個方法,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
就跟著他,然後在他違規打燈轉彎的時候,撞上去
叫警察來做筆錄跟判定肇責時,你有完全的證據,讓他賠錢學教訓

我個人是贊成方法2....
PostPack
用影片也還是有很大機會不過,會跟你說還是有打燈,舉發會有疑義,所以不宜舉發
jacky2k_chang
方法2會有一定的比例原則,自己可能也要付出一些錢[^++^]
mark0826 wrote:
成案低是因為不是放影...(恕刪)


之前檢舉過幾次影片內前車紅燈時停在路口等到綠燈時往前滑了一點才打方向燈,這樣沒舉發。 看起來要成功要拍到轉過彎都沒打方向燈才能


撞上去是不錯的選擇,不過自身不可能完全免責。財富自由可以考慮這樣制裁三寶
這兩個月新北市檢舉的情況,提供參考

1. 轉彎:
未轉前沒有提早打,剛轉或是轉過去才打,幾乎檢舉不會成功。

2. 變換車道:(會舉發)
變換前沒有打,輪子已經跨入左或右另一個車道才打,會舉發。

也就是轉彎補打不易舉發,變換車道補打就會舉發。

所以若是變換車道變到一半才補打,建議多多檢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allenhuang1971
不到5 秒 他被前面左轉車檔住..2秒之內馬上右轉要切入旁邊小路.....手是殘廢了嗎 還是以為後面不是戰車
Another.MF
其實開車久了通常會遇到打左轉燈漸漸靠左再忽然右轉,反之亦然。窮盡算命占卜等神通仍然不敵業力。
這現象蠻普遍的,
在可直行可左轉的內側車道上,
想左轉也不提早打,
一綠燈才打,
還經常伴隨著堅持原車道不動等對向沒來車才願意往前動一下,
後方想直行的車要切出來也變得很麻煩,
切出來若剛好路口雙白線還可能遇上檢舉魔人,
唉。
最怕的是打右側的方向燈,結果是要左轉,真的傻眼。
HuangTH
這種聯結車常這樣幹,猴子殺手之一
小鳥就依人
這種很多,我檢舉一車,高速公路開三公里,沿路都閃右側方向燈,結果......三公里沒有任何變換車道,最後還是不舉。
lily4383 wrote:
太多用路人習慣不好除...(恕刪)


真的很討厭這種

都不會提早打,等方向盤要開始轉才要打

後車完全沒有反應(思考)時間

這種基本上不會過件

我都按喇叭洩憤
小鳥就依人
他是打給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看的,不是給後車看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這兩個月新北市檢舉的情況,提供參考

1. 轉彎:
未轉前沒有提早打,剛轉或是轉過去才打,幾乎檢舉不會成功。

2. 變換車道:(會舉發)
變換前沒有打,輪子已經跨入左或右另一個車道才打,會舉發。

也就是轉彎補打不易舉發,變換車道補打就會舉發。

所以若是變換車道變到一半才補打,建議多多檢舉。

記得有一條叫「應全程使用方向燈」

車輛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全程使用方向燈,以免違規受罰

是否是檢舉限縮後,這條不再接受檢舉?

另外最近路上遇到一台車

一路上一直點煞車

懷疑他雙腳同時踩著煞車跟油門

前方無車而且是筆直的快速道路

他就一路一直點煞車,現在一堆休旅車款煞車燈位置都做的超高

亮度也都爆亮,真的很度爛這種駕駛

大概20秒踩了十幾次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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