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很快 兩秒鐘就轉完了
人很慢 十秒還走不完
這政策推出後 車禍有減少?
不投票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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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yy wrote:
車很快 兩秒鐘就轉完...(恕刪)

行人號誌分離如何?
龜剛檢討行人
外國人都開口了,政府官員還敢不乖乖辦事?
nellyy wrote:
這政策推出後 車禍有減少?

起碼有被注意到
kurokawa079
四輪大爺發言你在那叫什麼[沒有不敬的意思]
行人過馬路要專心且迅速,

斑馬線不是給你慢慢走的地方!

建議先取締這二種行人,

1. 過馬路滑手機(不專心)。

2. 行人號誌綠轉紅,還慢慢走。



另外在無號誌的行人穿越道,

行人應先站出來,讓彼此看到對方,

而不是突然衝出來,要別人讓你。
風花雪
立法罰違規行人60000也沒用,路人根本開不了單
所以哥的建議是
看來哥不走路吧?
行人在路上是弱勢,禮讓行人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表徵,應該要推廣執行
上面不是有一篇排隊在人行道上等進停車位的,會停在人行道上多久?
nellyy
這種地方等車位 比等行人要九很多
外國人一句話.比台灣法律還重要
不知道還以為台灣.是哪一個國家殖民地
pokerface
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一直以來都是我國的交通規則,但多數用路人考完駕照後就忘了,現在只是要嚴格執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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