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人穿越道沒人敢過...南警依法舉發

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人 穿越道沒人敢過...南警依法舉發
影/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出一段影片,內容是在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郭合醫院前1條人行道,短短不到20秒就有8部機車不讓人行道上等候通行的行人,網友表示:「不要急!不要搶!統統有獎!感謝您急著捐6000元給國庫!」,並說路郭綜合醫院前,騎車經過,有行人穿越道陷阱,1張罰6千元一天開出不知道幾張罰單!
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人穿越道沒人敢過...南警依法舉發
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人穿越道沒人敢過...南警依法舉發
第二分局指出,針對「Wo Wtchout-他在路我在錄」網站所 PO傳影片,影片中地點為中西區民生路2段26號(郭綜合醫院)前行人穿越道,二分局也接獲民眾檢舉於8月1日中午12時許,在該路口有不停讓行人之交通違規案件,經審查違規事實明確依規定舉發8件在案;另2023年迄今該處計取締未停讓行人違規30件。有關該民生路2段26號路口設有「閃光黃燈號誌」並劃設斑馬紋行人穿越道,二分局前於2023年6月28日函請交通局評估設置行人觸動號誌,惟因未達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26、228條規定(參考人車流量未達標準)而暫不予設置。
不到20秒竟有8機車不讓行人穿越道沒人敢過...南警依法舉發
第二分局表示,有關取締不停讓行人違規認定基準為汽、機車及慢車行近行人穿越道線,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不足1個車道寬(約3公尺)及車輛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始構成違規要件;另閃光黃燈有「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來小心通過;如遇行人穿越道有行人通過時應暫停於停止線前,讓行人優先通行。而行人在行經有設置行人穿越道之路段(口),應於行人穿越道上行走,且進入行人穿越道通過時應迅速通過,避免低頭滑手機,並注意查看左右及轉彎來車。也提醒駕駛及行人均能多小心及注意,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大家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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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愛國騎士仗義捐助國庫
台南市長率全體同仁感謝您
短期內要改善應該很困難,罰錢不怕!
那就剝奪自由,強制上道路安全課吧!
shiorizero
然後燒的是人民的錢...
jason001007
正常!有哪一項政策不是用人民的納稅錢?只要用在對的地方何樂而不為!
影片又不是市長拍的!!
大概要像當初嚴格取締不戴安全帽那樣一陣子後
用路人才會遵守交通規則吧!
a110110112
那時的績效積點,全靠偷拍,賺得飽飽的
hpvs19 wrote:
影片又不是市長拍的!!

只要影片地點在台南市,
屬於台南市警局的轄區,
罰單收入就會有台南市的份,
收入才是重點
誰拍影片根本不重要
hpvs19
這樣說也是! 口袋錢嫌多,就多繳些[拇指向上]
之前的案例,有人站在路邊但沒有要過(或是要等車先過),官方的說法是如果雙方確認過(可能是手勢或眼神?),就可以車先過!
如果是這種狀況,是每個駕駛都要跟行人"交流一下",還是第一位駕駛"交流",後面就順順的過就好?
行人沒有明確表示我要過馬路
機車也沒撞到人 有什麼好吵的
搞對立就是中政府的計了 吱吱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shiorizero
沒辦法,台灣一群年輕人說國外都不用舉手就能過馬路,還嫌舉手太卑微~ 甚至說只有計程車會停XD
對 就是罰到大家都記得,就像當初機車強制戴安全帽一樣⋯⋯
都沒有人說到其實行人穿越道上的白線都已經很落漆了嗎?
ilovewz520 wrote:
都沒有人說到其實行人穿越道上的白線都已經很落漆了嗎?

所以台南市政府才更需要罰單收入,
支援把行人穿越道白線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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