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狹小的街道, 無號誌路口, 視野不佳,前面已有行人在通過一樣騎的飛快超車, 終於起飛一次二個, 收12,000希望小孩沒事 就算修法,機車不禮讓行人只罰1200元,猴子怎麼會學得乖?
南無水蜜桃 wrote:新北中和區兩位學童幸...(恕刪) .1. 教育訓練很重要 . 學校要應教導孩童. 過馬路一定要走斑馬線行人穿越道 .2.縣市政府一定要在所有行人斑馬線穿越道設置紅綠燈行人穿越需求按鈕. (平日只閃黃紅燈)(正常已有紅綠燈運作路口就不需安裝按鈕.) 教導學童過馬路斑馬線一定要按行人紅綠燈按鈕等綠燈再過馬路.凡須穿越過馬路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時先按紅路燈按鈕啟動待綠燈亮了再過馬路 .人車都有紅綠燈指示各自依燈號安全通行.3. 縣市政府承辦單位勿再本位固執. 已設斑馬線通行卻不願設置?行人通行紅綠燈按鈕需求.還要說 要再評估. 據點 過去交通狀況 及2年內據點發生事件的數據 . 似有能少做就少做事?沒有配套? 超前部屬? 都是 真的發生傷死家屬就說不要再發生了但又有下一次又發生在不同點..我家巷口公車站行人斑馬線就是. 道路前就是2個小彎道行人根本看不到來車.車輛多是疾駛. 舉手要過馬路時車輛快速已到你面前.找相關單位會勘就如上第3點所述. 就等評估吧. 要1個月後了?? 似不樂觀. 要傷死人才有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