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76罰單 警:很多人誤判3米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76罰單 警:很多人誤判3米
2023-12-05 12:55 聯合報/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76罰單 警:很多人誤判3米
基隆市警察局在廟口夜市附近仁一及仁二路口的愛三路段,建置首處「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啟用執法,到11月30日共舉發76件違規。警方發現,很多人誤判與行人至少3公尺距離的長度因此被罰,建議通過行人穿越道要養成「先停一下」習慣。

交通隊指出,仁一與愛三路口、仁二與愛三路口,長期在基隆市十大肇事熱點榜上有名,統計該2處路口從110年1月至112年10月近3年交通事故死傷案件,仁一與愛三路口計71件,月平均發生2.1件;仁二與愛三路口計56件,月平均發生1.6件。

警方首設「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11月1日正式啟用執法,到11月30日共舉發76件違規,其中仁一路口計66件、仁二路口計10件。

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說,科技執法設備啟用後,迄今這路段未曾發生交通事故死傷案件,防制事故成效良好,顯示科技執法能讓駕駛人心生警惕,減少事故發生機率。

吳誌權表示,違規汽車罰6千、機車1200,為求慎重每張照片都再經人工檢視,由電腦算出距離,不足3公尺開單。經檢視很多汽機車經過時,誤以為距離符合規定。警方審查影像秉持「從嚴審查,從寬認定」原則,透過複核機制,避免舉發爭議。

從違規情況分析,駕駛沒有養成停讓習慣被開單,建議只要看到行人穿越道有人,行經時就要養成習慣停一下,不要先計較有沒有3公尺,很多目視計算都失準,而3公尺距離約為3個枕木的距離。

交通隊說,在規畫科技執法地點時,從多事故路口中逐一分析肇事原因及違規項目,綜觀道路設計及現場交通流量後,擇定適當的路口建置,期能確實降低事故發生,同時兼顧交通順暢。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法首月76罰單 警:很多人誤判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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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科技執法有憑有據,
照片一眼就可以看出有沒有3公尺?
比警察當場目視攔車執法,
更加有可靠度與公信力
罰的錢可以用來兌現電動車政見嗎?




Red Bull Racing Honda
曉得 wrote:
愛三路車不讓人科技執...(恕刪)

笑死人
所以行人闖紅燈不抓?
抓到現行犯吊起來打我一定贊成
yuanchih wrote:
罰的錢可以用來兌現電動車政見嗎?

可能要問基隆市政府有沒有編入預算科目?
沒有的話,
只能說抱歉
kurokawa079 wrote:
笑死人
所以行人闖紅燈不抓?
抓到現行犯吊起來打我一定贊成

笑死目前還沒有列入台灣10大死因排行榜
可以發信問基隆市警察局有沒有取締行人闖紅燈
我不住基隆,
所以不會幫你問
目前交通法律還沒有鞭刑項目,
k大有興趣可以自行吊現行犯開打
yuanchih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就說了,訂「有人就得停讓」就好,硬要訂個「3米」就是現在照片中這樣「我認為有距離3米了!!」,現場想取締還會跟警察灰,顯示交通部根本就應付了事。
toocck
進入時要有超過三個枕木才算
這單純是不長眼
跟禮不禮讓行人無關
把瞳術練到一個境界後就會懂
300cm就是300cm絕不可能有誤差
我每天都在行人前方300cm處高速刷過去
我一切都合法合理又長眼 吱吱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tkukuo wrote:
就說了,訂「有人就得停讓」就好,硬要訂個「3米」就是現在照片中這樣「我認為有距離3米了!!」,現場想取締還會跟警察灰,顯示交通部根本就應付了事。


不設3米界線的話
照規定來就是行人只要站在斑馬線上整條斑馬線前後的車都要停
等行人過完馬路才能前進
kurokawa079 wrote:
笑死人
所以行人闖紅燈不抓?
抓到現行犯吊起來打我一定贊成

昨天就遇到一位色盲行人
叭他還瞪我....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機動狐
用生命捍衛路權,遲早送去投胎
雙起司
讓歸讓, 叭牠提醒一下也是正常
搶錢拉,擾民拉
高雄 "終於" 執法了
再怎要還是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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