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道路旁停車有些一律要請教各位前輩

對於白實線10公分(快慢車道分隔線)與15公分(路面邊線)這樣的區分應該沒有錯誤

那快慢車道分隔線右側也屬道路一部份,這樣是不可停車的?因為常看到都停一排滿滿.....
又看到這篇宣導
https://www.ilcpb.gov.tw/Message/MessageView?itemid=10341&mid=5734#:~:text=%E4%BE%9D%E6%93%9A%E4%B8%8A%E8%BF%B0%E8%A6%8F%E5%AE%9A%EF%BC%8C%E5%9C%A8,%E4%BE%9D%E7%9B%B8%E9%97%9C%E4%BA%8B%E5%AF%A6%E8%88%89%E7%99%BC%E3%80%82

因此有去信詢問交通局
問題(10公分白線為快慢車道分隔線?若是那可停放車輛?)
得到的回覆是:
您向交通局局長信箱反映快慢車道分隔線案(案號:11204126),本局甚為重視,茲以書面為您回覆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
有關反映停放車輛一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112條規定略以,汽車(臨時)停車時,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及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或處所不得(臨時)停車,未設相關標誌標線路段,如橋樑、隧道…等處,及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出入口不得(臨時)停車,另亦有規定用路人(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仍請依規定停車,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以上的說法是若未特別標示也是可以停車?對於回覆有點看不懂意思,還是機慢車道又有另外規定多寬或其他事項可停......?
還是說要路面邊線和快慢車道分隔線同時存在才成立.....?

若有不妥或認知錯誤請鞭小力...
文章關鍵字
對台灣大多數汽車駕駛而言 機慢車道=路肩,對機車駕駛而言 路肩=機慢車道,在任何交通觀念不足的台灣,機慢車道用來停車是正常的,但是對於任何一個用路人是錯誤的,他主要說明應該是不論有無機慢車道,都應規定不的超出路緣的15CM白線幾公分範圍內,但是台灣警察都視而不見了,沒有太多警察會抓,光看彰化縣大家都是停機慢車道,沒人乖乖停白線內,彰化警方都真的沒在管
所以若路肩白線空間太小,路邊就沒空會妨礙交通的盡量不要停,因為一停一定違規也危險,所以要看清楚不是任何白線處都能停
所以機慢車道是絕對不能停車喔!除非15CM線離路緣有足夠空間才可以喔!
不就政府故意製造模糊空間,

不敢立法規定停車只能停放在"停車格",

讓老百姓自己去吵翻天。
白虛線,左右都是快車道

白實線,右邊是慢車道、左邊是快車道

15cm實線,右邊是路肩,左邊是車道


※重點:車道能停車嗎? 當然不行

但,台灣很多特例,ex: 路邊停車格、黃線


所以,慢車道是不能停車的,但路旁常畫有停車格或黃線
只要警察不取締,就是可以停車的位置

台灣是情理法,法是最後順位,所以亡國才部長才會說要取消罰款1200以下的違規

只要51%的民眾認同違規,就是合法的
現在違停抓那麼鬆,就不要糾結那幾公分的問題了,就大家一起停,全民一起向下沉淪,向第三世界邁進。
能不能停車跟車道是甚麼種類沒關係
而是跟你的車能不能閃雙黃燈比較有關係

只要閃雙黃燈功能沒壞,高速公路路肩都能停
所以別想太多了
台灣停車,不是看能不能停,而是想不想停?有沒有被檢舉?
其實隨處皆可停,沒檢舉都是可行的
台中市政府我問過,新聞稿台中清水分局大秀派出所 所長出來說明慢車道是不能停車的,依據交通法規可以開罰

但烏日分局勤工派出所認為沒有影響車輛,當然是機慢車一樣能走左側車道的情況下,他們不會取締,而認定事實就完全不管快慢車道分隔線的寬度

通常會發生慢車道停車都是交通流量比較少的區域,要不然大多都劃有停車格或紅黃線了

簡單來說,目前市長帶領團隊下的警察不管法規的,他覺得沒有就沒有,你檢舉也沒有用

但之前那個市長強力取締大條馬路紅黃線及人行道違停,結果沒換上XD

所以市長很懂的,他取締只有你投她,但被取締的 附近店家住家就不投她了 她哪有那麼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