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停超過3分鐘還是可以成案

交通部15日宣布,將交通罰責微調作法,紅線臨停不再開放民眾檢舉,臨停交叉路口、公車站、併排及消防栓5公尺處等狀況,只要不妨礙交通就「勸導不舉發」。

問了我家這邊2間警局,得到的回覆會依交通部規定辦理,但這個調整有個但書,舉凡交叉路口、公車站、併排及消防栓5公尺處這四種狀況的紅線臨停只要違停超過3分鐘,因為3分鐘已經不算臨停,他們還是會受理民眾檢舉,直接開單舉發。

結論是遇到有這四種狀況,該違規車輛有超過3分鐘,還是大力給它檢舉下去吧,罰單金額也會從原本的600元變成1200元。
文章關鍵字
附上3分鐘的影片嗎?檔案很大捏。
◎(.●.)◎
這就是問題點,3分鐘的檔案100%超過可以上傳的限制,壓縮了又看不清車牌號,然後又不給雲端連結直接看的模式,總結還是違規者贏了
D.O.A
用比較好的相機(含手機)錄影可以看得很清楚,但手機素質不一,不見得能辨識清楚車牌,改用拍照的方式應該會比錄影簡單也比較容易成功。
紅線可以臨停?
hahahrhr
紅實線,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5目規定,是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台灣交通規則是參考用的, 真是國際笑話
balala888
何只能臨停,還能做生意呢https://maps.app.goo.gl/MTETYTaE7evN4sVp9 https://maps.app.goo.gl/X2NSM6SVMuT2KQtZ8
jxv wrote:
附上3分鐘的影片嗎?...(恕刪)


不用影片,照片就可以,比方看到一台車是在10點違停路口10公尺內,可以當下拍一張,滿3分鐘後再拍第二張,只要該車在同一地點沒移動就受理舉發。
D.O.A
allen20347 我是主張盡量不與違規車主起衝突,被拍肯定都會不高興的,絕大部分會違規的人都存有僥倖心態,我不過停一下馬上就開走,殊不知這行為可能害死別人,既然他要違規就不能怪別人檢舉他的車。
NEXT_1
只有照片的話要怎麼證明他不是剛好被拍的時候停在那邊而已啊?中間可能有開走阿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訂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核認定原則」後,從2023.12.05到現在這3個月檢舉違規臨時停車(3分鐘以內)已非常困難

不過,檢舉違規停車(3分鐘以上)只要拍攝多張照片;或者,2段式錄影,證明該車違規停車3分鐘以上即可(2段影片顯示開始與結束,不用一鏡到底)。

詳細請參考以下連結: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說明
junsport1983
這才是真的有在檢舉的人遇到的情況
等3分鐘不如打電話給警察檢舉違停,打完人就可以走了
benzyl19
他們就是要享受親手檢舉,然後被檢舉人唉唉叫的快感,叫警察來會失去這種Fu
唬唬生瘋
上次我打電話,隔了40分鐘才來,給的理由是人在處理其他案件。然後來了,就是鳴笛驅趕就快速走了,後面繼續違停。派出所離我檢舉的地方大概三百公尺。
哦 所以路口,道路中,內側車道都可以停,大家停起來。
就算你有超過3分鐘的影片或照片,只要承辦警員主觀認定沒有妨礙通行,不開罰就是不開罰

你要知道有牌流氓權力很大的
junsport1983
Elite Sport 你自己檢舉看看就知道了啦,樓上已經有人貼出交通部的公文了
偶爾出聲
這就是理論派跟實際派的差別,官字兩張口,還是認清自己只是低階百姓身份,對上的永遠是下面那張嘴,公文是用上面那張嘴講的,不是給百姓聽的
欸,誰有那美國時間為這些拉機浪費三分鐘?不值得啦,打電話叫警察來就好,看他運氣,是車停得久還是警察來得快?看警察心情是勸離還是開單
golihi
有喔,病魔等級的就會喔,不舉還會告你瀆職。
stoak
病魔請盡速就醫喔[偷笑]
你可以把他輪胎洩氣,他肯定就要拖個半小時了。
真懷疑你是不是停車場業者。

junsport1983
輪胎洩氣是想被告強制罪嗎?
Accelerator_JP
太麻煩了 走過去輪胎前 不小心弄掉幾根鐵釘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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