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幻想到的)你可以家裡找一台不要的腳踏車,Standby在後面假裝路邊講電話,等後方有汽機車群過來時你就開始往前騎,然後故意假裝閃車龍頭不穩 ...從違停車輛後方給它肛下去,接著現場大呼小叫說違停害你車禍,然後打電話叫警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等違規行為,可處新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影片還在時間內就送去檢舉吧這一條沒有限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