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警方回覆不舉發
一個是檢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該車過彎去壓到雙白線
警方回覆:

另一個檢舉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
該車跨越雙白線變換車道
警方回覆:

為避免某些違規魔人高潮
所以解釋一下
一台是過彎直接壓雙白跑到我車道
一台是快過路口才跨雙白換中線直行 我就是那個中線
兩台都差點撞到我
要不是因為這樣才懶得檢舉
是用01這張人家分享的當參考
junsport1983 wrote:
台中海線檢舉跨雙白線用60-2-3會舉發
你可以申訴到警政署署長信箱
承辦警員有些都是違規魔人的夥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