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初判表,我方直行,對方從巷子轉出來逆向撞我,所以初判表上面明確寫著對方疑未依規定靠右行駛,而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事發到今天將近50天我的傷好了,昨天28號聯絡對方,對方說他半月板斷裂還沒選好開刀時間。因為我無責是不是就不用管她開不開刀?因為小妹沒保險 剛好第三責任險過期(租客過期了才給我,但是我的車我確實寫現在居住的地址)對方有保險 所以我直接聯絡對方的保險嗎? 我昨天向她要保險聯絡我,她剛就只回我好,我也不知道什麼意思 最好希望五月就能搞定。 因為我是無保人,所以從事發到現在都睡不好再加上第一次車禍骨折,所以這段時間,就算知道是對方的錯,但也會怕自己應注意未注意怎樣的也要賠錢 徬徨、不甘心、害怕每天睡不好
現在總算能放心了一半,下一步不知道怎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