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報導:警方通知轎駕駛到案說明,經瞭解為盧男開車載著姊姊與姪女張女,卻於車上發生口角糾紛,張女憤而跳車,本案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違規行為。盧男以危險方式駕車之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1款,可處6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別人跳車,這樣也是危險駕駛開車時要小心,不要起爭議,不然乘客跳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