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超速撞死違規行人,被提公訴



起訴指出,今年3月8日近午時,家住新北的21歲林姓騎士在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由北向西行駛時,因超速至時速66公里,未能及時反應並煞車,撞上違規穿越馬路的88歲陳姓婦人,陳婦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雖立即送醫進行緊急搶救,但因多處重傷,最終於同日下午1時左右宣告不治。

警詢、偵查時,林坦承犯行,檢警據事故現場圖、監視器,以及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指出,林男超速行駛且未能注意車前狀況及死者不依規定穿越道路,同為肇事原因,依過失致死罪將林提起公訴。

然而,檢察官考量林男肇事後,在偵查機關尚未發覺犯罪前,已停留在現場,並向前來處理車禍員警坦承肇事,而願接受裁判,依法雖可減輕其刑,同時審酌他身為用路人,竟罔顧交通安全法規,超速行駛,大幅增加別人生命等危險,更釀被害人身亡,犯後否認犯行,試圖推卸責任,未與家屬達成和解,犯後態度欠佳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原文網址: 影片曝!8旬婦違規過馬路遭機車撞飛不治 騎士卸責未和解慘了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722/2782034.htm#ixzz8ggCOSbtQ
Follow us: @ETtodaytw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3車道大條馬路時速66公里真的不算快,全台95%騎士都會騎到超速

騎士遇到神智不清的移動神主牌強制送頭討債真的很衰
光頭上的跳蚤
我騎jego 表速最高68公里...基本上只有一兩台比我快...剩下都是比我慢..所以95%不可能吧!
Zood Reenk
時速快不快不是用你自己的感覺去判定,你算甚麼?該路段時速66公里就已超速,這是之前就有的規定,市區道路時速規定都是偏低的,因為人車多使突發狀況多,速度快難煞停易出車禍。
本來想說時速66km也不快,
但這騎士騎在禁行機車道,
這麼漠視交通法規,
賠錢啦違規仔
spade.black
ianjasontw 是不是惡法你說了算?!
A辣愛怕跑
六線道耶,要我我不敢,車速快,對方不一定看的到我,
我也沒有體力一口氣衝到對面,
八八歲的阿婆真的是...。

家有老人要注意,
天氣太熱真的不要出門,
要出門請兒女載,
不要搭公車,台灣公車猛如虎,
坐計程車也要坐到家門口,
不要貪便宜過個馬路省五元。
jo87fish
88歲老人家,不是你講他就會聽,除非有看護或不用上班,整天顧老人就飽了
extreme pig
你只道要禮讓行人嗎? 猴子就是猴子。
這就是個四輪大爺違停害命
如果路邊沒那些四輪大爺違停遮蔽視線
機車一定能早早看到行人不會撞上去
sagat
沒錯,一定是四輪違停害的,如果沒有四輪大爺違停,根本不會出車禍,吱吱
雙起司
看來要騎分隔島才能看清路況了
說實在話,時速66KM不算快還是可以注意到前面的事物
他前面的那台機車都有看到老婦人往旁邊閃
他還直直往前衝,只能猜邊騎邊分心吧
雖然行人違規,但周圍車輛都有避讓動作,這是只會專注看前方的騎士吧。

一般優良駕駛以這車速,絕對可以避讓或減速、甚至是煞停。
Felix63
這種闖紅燈的,這次沒被撞,下次一樣有機會被撞。這次沒被這台機車撞到也可能被下一台撞到。根本就是移動神主牌。
發現原來速度快跟不快,很多人都是用時速多少來看,但是所謂的快或不快是要依當時情境來決定的。

但凡會出車禍或是來不及反應意外,那就是速度太快了。

如果沒有這樣的認知,遲早都要出意外的。
不雨
01鄉民流行你們都是肉眼測速不會有認知請節哀
sagat
超速跟酒駕一樣不是肇事主因,是速限不合理,吱吱
過失致死本來就是公訴
只有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
規則還是要有,沒理由遇到這種不照規則又不看車的還得賠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