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斑馬線行人,騎士摔倒,責怪雨傘,鳳山



騎士表示因為行人拿雨傘擋住視線害他看不見紅綠燈的燈號才撞到人,但是該路口無紅綠燈。

高雄鳳山新富路南京路284巷口
2024.08.31
jxv wrote:
騎士表示因為行人拿雨...(恕刪)


為什麼走路的人,走到一半轉身?

二輪直行就是無敵,

管他前面是違停還是行人,

撞上去都是對方全責,吱吱
機車駕駛應該是沒上01。看來01的公關,下次辦理活動。雨傘要多準備。





持事故三聯單有沒有優惠,這要問管妹,管弟。
工商時間。
1740TT
我也抽到1把[^++^]
@潛水夫@
我家有三把了,好用,時常需要夜間走路的人其實可以買一把。
騎士撞傷行人罰6000+被告過失傷害,這下以後看到行人穿越道眼睛就會睜開了
Gabriellin
行穿線上撞傷行人,駕駛還要扣照。沒照上路最好不要出事,保險應該是不會賠的。
行人走在斑馬線連停讓的動作都沒有,直接穿過去,既然有看到人持傘為何不剎車?這不是過失傷害,是故意傷害。
瘦虫弱精
蓄意謀殺
沒號誌路口又有斑馬線,還是要慢下來看一下有沒有行人啦
黑傘、黑衣、黑褲,又下雨,再加上樓主說的無號誌路口,行人看都不看,也是一個賭徒。
dahIiacch
是阿 就不要檢討受害者 行人雨天穿越無號誌路口配黑衣黑褲黑雨傘不要看左右來車就是最棒了 帝王命硬嘴不得
N!nja_Alan
行人走在斑馬線上最大耶,你敢嘴喔[偷笑],我感覺現在罰的還不夠重,應該學美國,沒禮讓行人有些州是直接抓去關,在死鴨子嘴硬沒關係[大笑]
就是有這種目淦的騎士
就算行人全身穿鮮豔色彩的衣服
一樣會被撞
N!nja_Alan
就是啊,還檢討行人咧,那些檢討行人的平常在路上一定也直直撞沒再讓的
不能怪A柱,只好怪雨傘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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