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小弟我已經事先爬文過關於連續檢舉相關文章
規定是 “滿6分鐘”or“一路口以上”
就可以連續檢舉

反之 兩個條件都沒滿足 就只能檢舉一次
但問題來了 小弟前陣子舉發的(下圖)案件
機車駕駛人一分鐘內同一個路口有多種違規

警局回覆是都依規定舉發了
那這樣是...? 都成功開單了嗎?
以網上討論來看的話 是不能連續舉發
但我這樣做又過了 搞不太懂🥲
求大神們解答小弟的困惑 感謝

連續檢舉疑問

連續檢舉疑問

連續檢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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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違規行為舉發,才有規定是 “滿6分鐘”or“一路口以上”。
Reigns2616
了解了感謝您😳😳
第二張圖說依據道路機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之5規定舉發該車違規行為,道交條例42-5是啥鬼東西?高雄市警局自己立法的嗎?
Reigns2616
真的耶 那到底是啥 超好笑
複製貼上忘記改了,

警察有時會忘記喝蠻牛,

別在意,

不影響罰單效力。

只要通過路口,同一個違規就可以再檢舉,

所以這一定是動態違規,方向燈或是雙黃線為多,

違停依法是兩小時可以舉發一次,

但是民眾自己上傳檢舉只能一天一次。

另外,

同一個影片有不同違規就不用受限,

這裡的不同違規是不同條道交條例,

如果是同一條但是不同款,還是只能檢舉一個。

我最常一個影片檢舉兩種違規就是

跨越雙黃線+不打方向燈
跨越雙白線不打方向燈
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
未戴安全帽+另一個違規

都會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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