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駛主幹道 對方是從巷子衝出來
我為了閃避對方發生事故而犁田
事後發現並未撞到對方(自己懷疑的 因為可能他車子沒事他才敢繞跑)
而我卻全身是傷(左手左腳有大概10元大小傷口5~6個)
當時他有下車查看我傷勢
當時我有叫他不要移動現場但他卻不聽破壞現場
他有主動商量賠償事宜但是他卻趁我不注意時烙跑了
因為當時他有下車看我所以我一時大意忘了記他車牌
現在正在調監視器目前有找到疑似那個人的車牌
請問1.這樣我可以告他傷害和肇事逃逸嗎?
2.若他死不認帳說因為沒碰撞所以不關他的事我該如何處理?
PS.車子修理起來可能要2.3萬塊(車行報價16800左右是沒換車架用燒的,換新車架可能就破2萬)

請大家幫幫我的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