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峽78老翁車禍肇事的後續改進...我已經幫交通部想好了1. 50歲以下每3年回監理站重新路考一次2. 50歲~65歲每2年回監理站重新路考一次3. 65歲以上每1年回監理站重新路考一次4.有在上班的可以請半天公假(費用由國家補助企業)5.無照駕駛致人於死者~~~立即槍決
我們的交通法規30年都不會修改或新增嗎?那18歲考照,若現在已經48歲的人,這30年來有多少新增法規規定或號誌他都知道呢?更不用說那些已領照50\60年的老人家了~或是已領照20年,領照後從沒上路開過車,20年後有錢買了車反正有駕照也可以立刻上路去繞繞,開去人多的地方愈刺激?
這分級太麻煩了啦直接規定所有駕駛人每半年都必需重新考照成績80分以下吊照3年才可以再考考照者需出示財力證明資產2000萬以上才有資格考照扣點達5點以上吊銷駕照10年這樣規範下....絕對.....沒有人有辦法考了
MdfkR wrote:那個......我剛...(恕刪) 人的生理機能 老齡化就是會退化總有覺青認為 不該針對年齡層白內障 老花 水晶體混濁 失智 關節炎 腦力肌力 反應能力 退化 那個不是跟年齡成正比合理務實的退場機制當然要有吃蚵仔煎 以為自己吃粉圓 , 還跟人說桌下的綠豆不是他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