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老翁事發後第三天各項議題滿天飛,
以下個人見解,針對本案件為何引發的社會公憤的原因,
也順便探討核心問題應該在哪:

1. 原因一:今天當天使的是前陣子才剛被加冕為帝王的行人,而且還是國家的幼主們!
• 訪間相關議題:我沒有反對行人路權,可是行人違規應該也要比照汽車嚴懲。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交通觀念、責任義務觀念薄弱,凡事都推給別人的錯


首先行人屬於交通弱勢族群,
因為駕駛人無論是有意甚至無意識,
都能非常輕易的造成行人傷害,
本就應該且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與義務。
到這邊很多人一定會問:帝王也有昏君,昏君在我面前駕崩怎麼辦?
這個問題哪怕是在前段班的歐洲日本也都時有所聞,
歐洲一樣有專長製作魔杖的各大王公貴族沒在跟你責任義務,
大家A到王宮貴族一樣當下情況都對自己不利,
申訴過程一樣曠日廢時、勞心勞力,
但絕大多數勝訴不外乎兩大要件:
1. 路權在你
2. 應注意、能注意、有反應
第二項聽起來耳熟能詳但好像哪裡不一樣?
過來人經驗分享:不要聽信說某某表單只是形式,不具有最終判決效力…等說法就不留意曾經寫了什麼,
所有交出去的白紙黑字、圖片、影片都是日後保護自己的證據,
因此從一開始就要努力證明自己有路權、守法,且時時掌握狀況、並已做出應該做的反應,
並且一言一行始終一致不能有出入,
一味推託都是對方的錯無助於幫自己脫身,
這裡同時也證明基本觀念有多麼重要,
不僅僅是避免上路違規被取締,
不幸被栽贓又不懂得幫自己辯護只能祝福你。


2. 原因二:肇事者是剛換完照的高齡駕駛,而且還是有多項違規、肇事紀錄的高齡駕駛
• 訪間相關議題:高齡駕駛是不是該下修? 老了就不要開車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高齡駕駛不是根因,合格的駕駛能力與交通素養才是重點


本案帶出的社會問題絕對不只是高齡駕駛問題,
種種證據都指出該名駕駛平時駕駛素養、法治觀念就相當差勁,
今天若換作是某去年剛滿18歲考上駕照的大學生,
領照當天還被翻出有違規、險釀車禍等行為,
今天的新聞標題就會變成:交通部研擬考照年齡是否上修?
18歲是不是心智年齡不足不適合開車?...之類的議題出來。
因此核心問題根本不在年齡,
訂定幾歲為高齡也只關乎換照頻率的標準而已,
真正應該探討的當今合格駕駛判定制度出了問題,
檢測項目是否足以判定合格駕駛應該有的行為與能力、以及檢測成績的有效程度…才是重點


3. 原因三:政府長期故步自封,民團群眾聲音又被漠視甚至被打壓
• 訪間相關議題:速限要訂多少? 通學區要不要設立?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主管機關凡事只知道拿速限管理當萬靈丹用,不傾聽採納外界專業


隨科技進步資訊發達,
越來越多民眾發現原來主管機關一直在用過時的觀念管理和教育一般民眾,
從工程設計標準、法規面、本職學能、乃或是綜合統計數據指標…
保守推定落後先進國家至少40年以上,
要知道所有方法都有其邊際效益,
只想靠速限管理改善總有效益極限,
而如果申訴管道暢通,
政府也願意傾聽民意改善是好事,
但更多的是主管機關選擇關閉申訴管道,
又甚至申訴管道形同虛設,
民眾有苦難言、有冤難申,
直到那些原本就能預期和防範的事情發生,
自然民怨爆發不可收拾,
因此主管機關的怠惰、故步自封,
絕對應負最大的責任。

最後,現階段有什麼我們可以做的?
三點建議:
1. 無論你是行人或駕駛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2. 保險不用多,但該買的要買,拿的到錢比拿多少錢重要
3. 隨時自我學習新知,緊盯政府說好的改善決心
YTKessel wrote:
三峽老翁事發後第三天各項議題滿天飛,
以下個人見解,針對本案件為何引發的社會公憤的原因,
也順便探討核心問題應該在哪:

1. 原因一:今天當天使的是前陣子才剛被加冕為帝王的行人,而且還是國家的幼主們!
• 訪間相關議題:我沒有反對行人路權,可是行人違規應該也要比照汽車嚴懲。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交通觀念、責任義務觀念薄弱,凡事都推給別人的錯
首先行人屬於交通弱勢族群,
因為駕駛人無論是有意甚至無意識,
都能非常輕易的造成行人傷害,
本就應該且必須承擔更多的責任與義務。
到這邊很多人一定會問:帝王也有昏君,昏君在我面前駕崩怎麼辦?
這個問題哪怕是在前段班的歐洲日本也都時有所聞,
歐洲一樣有專長製作魔杖的各大王公貴族沒在跟你責任義務,
大家A到王宮貴族一樣當下情況都對自己不利,
申訴過程一樣曠日廢時、勞心勞力,
但絕大多數勝訴不外乎兩大要件:
1. 路權在你
2. 應注意、能注意、有反應
第二項聽起來耳熟能詳但好像哪裡不一樣?
過來人經驗分享:不要聽信說某某表單只是形式,不具有最終判決效力…等說法就不留意曾經寫了什麼,
所有交出去的白紙黑字、圖片、影片都是日後保護自己的證據,
因此從一開始就要努力證明自己有路權、守法,且時時掌握狀況、並已做出所有應該做的反應,
並且一言一行始終一致不能有出入,
一味推託都是對方的錯無助於幫自己脫身,
這裡同時也證明基本觀念有多麼重要,
不僅僅是避免上路違規被取締,
不幸被栽贓又不懂得幫自己辯護只能祝福你。

2. 原因二:肇事者是剛換完照的高齡駕駛,而且還是有多項違規、肇事紀錄的高齡駕駛
• 訪間相關議題:高齡駕駛是不是該下修? 老了就不要開車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高齡駕駛不是根因,合格的駕駛能力與交通素養才是重點
本案帶出的社會問題絕對不只是高齡駕駛問題,
種種證據都指出該名駕駛平時駕駛素養、法治觀念就相當差勁,
今天若換作是某去年剛滿18歲考上駕照的大學生,
領照當天還被翻出有違規、險釀車禍等行為,
今天的新聞標題就會變成:交通部研擬考照年齡是否上修?
18歲是不是心智年齡不足不適合開車?...之類的議題出來。
因此核心問題根本不在年齡,
訂定幾歲為高齡也只關乎換照頻率的標準而已,
真正應該探討的當今合格駕駛判定制度出了問題,
檢測項目是否足以判定合格駕駛應該有的行為與能力、以及檢測成績的有效程度…才是重點

3. 原因三:政府長期故步自封,民團群眾聲音又被漠視甚至被打壓
• 訪間相關議題:速限要訂多少? 通學區要不要設立?
• 真正該探討的問題核心:主管機關凡事只知道拿速限管理當萬靈丹用,不傾聽採納外界專業
隨科技進步資訊發達,
越來越多民眾發現原來主管機關一直在用過時的觀念管理和教育一般民眾,
從工程設計標準、法規面、本職學能、乃或是綜合統計數據指標…
保守推定落後先進國家至少40年以上,
要知道所有方法都有其邊際效益,
只想靠速限管理改善總有效益極限,
而如果申訴管道暢通,
政府也願意傾聽民意改善是好事,
但更多的是主管機關選擇關閉申訴管道,
又甚至申訴管道形同虛設,
民眾有苦難言、有冤難申,
直到那些原本就能預期和防範的事情發生,
自然民怨爆發不可收拾,
因此主管機關的怠惰、故步自封,
絕對應負最大的責任。

最後,現階段有什麼我們可以做的?
三點建議:
1. 無論你是行人或駕駛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2. 保險不用多,但該買的要買,拿的到錢比拿多少錢重要
3. 隨時自我學習新知,緊盯政府說好的改善決心


中華民國人本來就沒禮讓行人的習慣,結果因為網紅來台灣拍影片
大肆宣傳是路人地獄,於是政府急救章的就馬上規定未禮讓行人就重罰
罰沒有用呀! 只是治標不治本。

其實對於路人來說,本來就該養成不管有無來車,過馬路都該快速通過,不是因為政府規範才放心慢慢走
如此可避免自身危險問題

對於汽機車駕駛,也該注意行人安全,台灣因為地小所以開車進市區盡量放慢速度,郊區政府就不該再設什麼區間測速,科技執法,不但是擾民影響經濟發展,還剝削掉駕駛人最後卑微的駕駛樂趣,如此才能廣為大眾所接受

對於政府,不該是急救章的立法,應該先從環境改善起,開始在四邊路口設立行人通行鈕,用AI統計有多少人
次,累計被按次數再行變換燈號,在人口密集度高的都市路口設立X型斑馬線,如此一來不會影響交通效率,更可保障行人安全,行人也會養成沒按扭就不通行的習慣,而不是設立那行人庇護島阻礙通行,但又沒達到保護效果。
Benpli
這都跟台北市交通局承辦人發文解說過無用 . 整個案情我全有錄影公文檔案存檔 . 沒權勢你就沒則 . 我是快80歲LKK 已沒精力搞鬥爭了. 自己活自己就好. 獨善其身.任何公益也少管不沾身 .
jiahsien
Benpli 這是理想啦......
他五年前撞到母嬰
就應該禁止他開車了
這是台灣立法的怠惰
無解!
這事不能只罵民進黨
我就請問 .國民黨有積極提出 .撞到人就禁止其永遠開車 .這種法案嗎?
沒有!
所以 這就是台灣整體風氣的悲哀
五年前如能禁止他開車
根本不會有這次三峽死亡災難
tony333324
防不住的, 吊照他就無照, 你怎麼弄? 不談陰謀論, 今天他踩錯, 或是路怒, 又或者突發性失去意識, 各種假設都接受, 假設無法預防! 哪個政黨都沒有神人預言師, 管你執政還是在野, 共產黨都防不了
KSN-L7
A辣愛怕跑 國外有撞過人就禁止再開車的法規嗎?
A辣愛怕跑 wrote:
五年前如能禁止他開車
根本不會有這次三峽死亡災難

理論上是這樣
但實務上台灣有太多沒考駕照
跟被吊扣吊銷駕照的無照駕駛
賭的就是沒抓到
不然警察不會在車禍現場查到當事人無照駕駛
willison1082
沒錯,依台灣人的素質,是不可能完全沒有無照駕駛,除非全民有共識,無照肇責最高,例如自己無照出車禍,對方免賠,甚至無照肇事唯一死刑,不然喔今天也只是換一個高齡無照的人出事而已
養樂多殺手
修法無照、無牌一律肇責100%就好了。
A辣愛怕跑 wrote:
這事不能只罵民進黨
我就請問 .國民黨有積極提出 .撞到人就禁止其永遠開車 .這種法案嗎?


從盤古至今都沒有訂這種法案, 請問如何執行?
而且, 這推論根本是馬後炮, 難不成只要有撞人過, 就終身扣照(不得開車)?
那撞緩撞車的, 是不是也比照辦理? 撞牆(樹)的也要?

大家都很會嘴, 你來訂看看阿?
Kim60589
無期徒刑可以假釋這件事情,其實滿值得討論的~因為無期本身就是死刑的替代~那會犯了足以執行死刑的罪還有其刑度本身就已經是非常嚴重了,結果輕判無期之後,居然還能夠假釋,這就等於刑度比20年的徒刑還要輕了
xattacker
他只是想牽拖在野黨而已,有這種支持者,政府真的不需要用心執政
高齡駕駛加強實境感官認知,
長輩年紀漸長,
平日聽他們說日常發現,
聽到他多次只是要左轉進巷口,
明知道對向來車有空檔可以轉,
大腦知道要轉,手腳跟不上,
等真的的轉了,來不及了。

長輩在晚輩勸說下,駕照都繳回了,
汽車賣了,機車也送人,
出門不是坐計程車,假日就是叫晚輩接送,
賣車的錢加上要繳的稅金夠坐好幾年的計程車。
nh02532
現在的人都不婚不生,請問這些人老了哪來的晚輩接送?
a1198
要考慮中南部鄉鎮大眾運輸及交通習慣,而且現在都小家庭了,有些長者自住,若無替代方式,那開車及機車是免不了的。
發生這件憾事後.我當晚立刻教育兩個小孩(12歲與10歲).

過斑馬線時即便是綠燈.也要先觀察各個方向的來車是否真的停下來.以及遠方車輛是否有異狀再移動.因為不是所有車都會依紅綠燈指示起停.搶燈闖燈或違規左右轉的駕駛大有人在.更何況是這事件中完全無視燈號的老翁? 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不要談什麼法規規定行人路權什麼的.今天就是那麼多合法使用路權的國中生輕重傷甚至死亡.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不守法的駕駛.法規最後能還給我小孩的命嗎? 我不禁想著影片中過馬路的學生們.那怕是只有一人發現異狀.說不定就可以出聲救下全部過馬路的學生(當然那位因準備停等紅燈而遇難的母親騎士就沒辦法了...).

法規僅是規範使用方式與應負責任.但法規還不了已逝之人的性命.與其指望某些不負責任的他人遵守法規.不如教育自己保護自我的方式...
baga615518
andyamy 我是認為前兩者確實閃無可閃(畢竟是背向).但行人如果有稍微觀望一下的話.或許是有機會躲過災禍的.一輛汽車以近百公里的速度飛馳而來而且一路擦撞.我認為聲響也許是有機會引起行人注意的.
憂鬱布偶
andyamy 有一拍攝角度是從對面斑馬線拍的,只要那三個女學生有注意左右來車絕對有機會閃,因為前方只有停等機車,還是看的到後方高速的汽車,但也只是事後諸葛
YTKessel wrote:
1. 無論你是行人或駕駛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恕刪)



Q: 汽車 時速100, 從100公尺外到你面前要幾秒?

A: 0.278秒(X) 3.6秒(O)

100公尺外的車, 你人正在過馬路, 必須要在0.278秒(X) 3.6秒(O)內判斷出他開很快且閃過
dolphan
三峽事件..並不能單純用時速100km來計算到達時間..因為他油門根本沒放開..撞到汽車摩托車跟人..速度還是一直往上飆..直到撞到分隔島車頭毀了才停止..
dolphan
距離Distance = 初始速度Velocity x 時間 time + 1/2 x 加速度 acceleration x 時間time平方
Harvey norman wrote:



行人太習慣受到禮讓,
會對於一個距離外帶速度感的車子失去判斷力,
會抓不準它不會停還是會讓你過,
會抓不準它到底有沒有知道你要過馬路。

幾乎會撞到行人都是沒注意到不小心的,
事後爭對錯實在是不如平平安安比較重要。
冰釀陳梅
你在說幹話嗎[大笑]我就不相信你視力1.0反應力超群又很有耐心每次都看完整個路口都安全在過,甚至你走在人行道也這麼做[大笑][大笑][大笑]
YTKessel wrote:
最後,現階段有什麼我們可以做的?
三點建議:
1. 無論你是行人或駕駛人,眼觀四面、耳聽八方
2. 保險不用多,但該買的要買,拿的到錢比拿多少錢重要
3. 隨時自我學習新知,緊盯政府說好的改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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