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能不能檢舉這樣行為也不會減少



台灣道路就這樣設計
有些地方就是不能暫停
會這樣停其實也是貪一個方便
因為沒有人會想停遠的黃線再走過來
他只是沒經驗,有被追撞過出過人命下次就會停路邊了
雪霸國家公園
那位 黑色 RAV4 22歲駕駛
應該往這台白色車 撸下去 才對
葉梓楓
爽5
檢舉已經有很多大神們證明無用,沒錯,這類行為是公德人品問題,無關檢舉
後面不是有停車格嗎?...真白目
allenhuang1971
粉多人 不買 不租停車位 交通毒瘤 只想免費萬年停
清舞非揚
停車格沒號碼,應該是免費的。他應該是路邊買一下檳榔就走,根本不想停進去。
三十塊都沒有的廢物
但這種人真的多
曾幾何時
添別人麻煩變天公地道
不給添就是被特別針對

學校肯定都有教
但爸媽卻不一定會教

台中這現象多到
小朋友也問我
大家都這樣好像沒啥關係
環境很重要
엉터리 많다
bradia wrote:
檢舉已經有很多大神們...(恕刪)


罰單是有用的,你看科技執法地段大家(有車牌的)都乖得跟什麼一樣。
你說的那些大神謬論根本就是詭辯: "開放檢舉/科技執法這麼久,交通有改善嗎?所以應該廢除檢舉。"

同理可證:
警察存在這麼久了,犯罪減少了嗎?所以應該廢除警察
你工作這麼久了,財富自由了嗎?所以應該直接去路邊拿破碗
國民教育這麼久了,學生素質增加了嗎?所以應該直接廢除教育
全民健保這麼久了,生病掛號的人變少了嗎?所以應該直接拆掉醫院
.....超萬用的好嗎。

當然檢舉制度有些根本莫名其妙:路線不良、閃避違停押黃線、雨天大燈...
結果這種容易有爭議的歡迎檢舉重罰,反而是大喇喇違停到路中央的還立法解套

違停才是萬惡之源,正常直線行駛開得好好的,誰會想壓雙黃線?還不是為了閃違停?
而且違停無解耶!
要嘛極限繞過不押雙黃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7條第三款1200~2400
要押雙黃線or 逆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 條第1 項第3 款600~1800,
想要哪一個自己挑,還可以加個未打方向燈三連combo。

結果違停本身一點事情都沒有。
唯一能譴責他的只有道德跟羞恥心,問題是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禁止檢舉違停到後面就是變成比誰臉皮厚更無恥更流氓,球棒辣椒水變成交通必需品,然後你說檢舉無效?
jaipeng1006
說的真好
bok529 wrote:
後面不是有停車格嗎?...真白目

一堆人說停車位不夠停
我就親眼看過跟這個一樣
明明就有空的路邊停車格
為了省下幾10元的停車費
寧可在路口轉角紅線違規停車
反正沒有警察出現
根本不會被開罰單
自私鬼根本不管別人的死活
bbboywind
基本上人在車上也不太會被開收費單,這樣還不停格子而要併排真的很不好。當然有可能,他先併排了後面格子裡的車子才走,但以這動線來說,不太可能,後面格子的車應當會被它擋住。所以這車主真的很懶,多走一步都不肯
可以檢舉這種垃圾一定會變少!
違規魔人被檢舉在板上幹幹叫就知道,檢舉一定有用。
Cormungandr
在板上狗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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