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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沈姓假牙公司總監於去年12月24日上午,駕駛BMW於限速50公里的台中市大坑東山路,以113公里時速狂飆,逆向撞上騎機車打工的19歲楊姓女子,楊女被撞飛墜落6公尺深邊坡,雖救起仍因顱內出血、創傷性休克不治,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沈男嚴重超速,依過失致死判有期徒刑10月。
這名沈姓男子,去年12月24日駕駛BMW行經北屯區東山路二段一處彎道,因車速高達時速113公里,車子失控衝入對向車道打滑,撞上剛好騎機車要到附近打工的19歲楊姓女子,楊女被撞飛墜落一旁6公尺深邊坡。
救難人員獲報到場,將楊女吊掛救起,但因顏面及肢體多處開放性傷口併骨折變形、雙耳耳漏、頸椎斷裂、氣血胸等傷害,雖送醫急救,仍因顱腦損傷出血、創傷性休克死亡。
台中市行車鑑定委員會調查指出,沈男超速行駛,車輛跨越至對向車道,是肇事主因,楊女無任何肇事責任。台中地檢署認為,沈男以時速113公里駕駛因而致人死亡,應加重其刑,但有自首犯行,依法可減刑,依過失致死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該路段限速50公里,沈男車速113公里,嚴重超速達63公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 。
台中地院法官審酌,沈男明知市區限速50公里,竟貿然以時速113公里超速行駛,造成失控駛入來車道肇事,對被害人家屬造成永遠無法回復傷痛,雖犯後自首坦承犯行,但楊女父母不原諒,未與沈男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