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蘇澳11日受到鳳凰颱風外圍環流和東北季風影響,豪雨量達到130.5毫米,創下宜蘭蘇澳測站歷史第2高紀錄,僅次於2010年梅姬颱風。氣象署科長林秉煜在颱風記者會中指出,統計自10日起至12日晚間8點,總累積雨量以宜蘭東澳嶺1065毫米全國最高。
蘇澳地區強降雨馬上造成災情,知名煙波大飯店地下停車場更被淹沒,超過30台車遭殃,引起住客怒火,車主對電視媒體抱怨,「你看鐵門全都關起來,你現在車不讓人家開出去,這就是他們的問題啊。」還有車主說「那是我們的車子,被你們關在裡面,造成我們的車損,那跟天災一點關係都沒有。」
蘇澳強降雨創紀錄,煙波飯店地下停車場滅頂
爭議在於飯店一開始建議車主留在原地,後來關上閘門防止大水灌入,讓有些車主不滿「本來來得及衝去國道5號卻在這裡被淹沒」,網路上有網友初估30台車近2千多萬,煙波飯店最新聲明表示,房費全免已經聯繫保險公司,會全力配合理賠。
若賠償談判未果,車主很有可能向煙波飯店提告,下大豪雨導致地下停車場名車變成泡水車的損害賠償官司,2023年5月19日新竹竹東的昕奕居大樓曾發生過,保全被指擋水不利,連同保全公司遭住戶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700萬,最後法院判僅需賠12萬元!
兩年前竹東大樓也被淹,管委會告保全公司求償2700萬元
民國112年5月19日凌晨1時許,竹市開始下雨,原本雨勢和緩,直到凌晨4時許時突然變大,導致竹市各地傳出淹水災情,大量雨水灌入導致竹東仁義街28號昕奕居地下三樓淹水,共有22輛車子泡在水中,還有一位住戶被困在電梯裡面。
後來昕奕居社區管理委員會向當天值班保全及台灣國際皇家保全提告求償2700萬元,主張值班保全未即時、正確設置防水閘門,造成系爭公寓大廈地下3樓停車場22輛汽車受損,還害一個住戶被困在電梯裡面。
但被告方反駁說,保全人員,主要義務為門禁管制,僅有處理及提供應變規劃建議,而無防範災害致不能發生損害之注意義務,且系爭公寓大廈停車場內車輛保管非約定範圍,車輛損害亦為系爭保全契約第13條第9款約定之免責事由。系爭淹水事件之發生乃不可抗力之天災。
被告反駁車輛保管非約定範圍,最後只須賠12萬元
被告還說,當天一個保全分身乏術,一個人憑己之力不可能同時奮力阻擋閘門又通知住戶電梯停電,至少保全巡邏電梯的時後還沒有停電,更吐槽說當時簽約時建議住戶應該雇用一班次2名保全卻遭到拒絕。這個案子打了2年官司,今年6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採信被告說法較多,認為只要賠12萬元就好。
社區大樓是因為有和保全公司簽下契約,權利義務比較容易釐清,蘇澳煙波飯店、一般的飯店沒有這樣的契約,權責怎麼認定?一位律師表示,單看新聞採訪難以綜觀全貌,但一般而言,如果停車場被視為客人攜帶物品(車輛)的存放場所,且該損失非屬不可抗力或客人自身過失,那麼飯店依民法第606條原則上應負賠償責任。房客主張飯店阻止其移車時,更可能構成飯店在管理上的過失,而非單純的不可抗力。
https://tw.news.yahoo.com/%E8%98%87%E6%BE%B3%E5%A4%A7%E9%9B%A8-%E7%85%99%E6%B3%A2%E9%A3%AF%E5%BA%97%E8%A6%81%E5%85%A8%E8%B3%A0%E6%B3%A1%E6%B0%B4%E8%BB%8A-2%E5%B9%B4%E5%89%8D%E7%AB%B9%E6%9D%B1%E5%A4%A7%E6%A8%93%E6%B1%82%E5%84%9F2700%E8%90%AC%E6%9C%80%E5%BE%8C%E5%8F%AA%E5%88%A4%E8%B3%A012%E8%90%AC-065000494.html
難怪車主想協商
飯店想走法院
判到最後連報廢價都沒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