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無牌直接罰36000,3萬6,三萬六。法條在道交第12條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三萬六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不管是已領有號牌未懸掛 或是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 最低期限內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者。通通都是36000最高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或逕行裁決處罰者。通通都是36000可留意一下,紅框處一律3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