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收到朋友轉寄的一封信,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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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朋友在星期一(7/28)上午11點04分在國道1號南下108公里處被二輛統聯客運
追撞,整輛車幾乎全毀…..造成腦死,現在人仍在林口長庚與生命做最後的搏鬥……
由於醫生判定有多處骨折及腦部大量出血,放棄進行手術及施救,現在只能靠呼吸器
維持生命…..除非有奇蹟的出現
由於當事人仍在昏迷中,現在只有統聯客運2位司機的說詞,無法得知實際發生的經
過,想藉由大家的力量問問是否剛好有認識的朋友當時經過知道整件車禍的過程好釐
清案
情。就算只有那麼一絲絲的機會 我們都心存感激
我的朋友才31歲,有2個可愛的女兒,老大6歲,小的才剛滿3個月…..當天是回苗栗家
中準備接小孩北上…..
想藉由群聚的力量,一傳十,十傳百,總會有那麼一點點的機會 可以找到駕駛兇手…….
如果有任何的消息,請聯絡 Coco 0952-35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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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則新聞,就是心理一陣心酸,又是一個幸福家庭被毀了。
小弟猜測這可能是駕駛人開得不夠快,導致統聯追撞上來。
雖然我們都知道事情的癥結應該是在那位統聯的駕駛,應該是要把他抓出來繩之以法,或是加強教育,才能杜絕後患(OS:真的這樣有用嗎?)。
小弟不是在說風涼話,也不是在說理想的烏托邦世界,但是身為駕駛人,你不可能指望每個駕駛人都很守法。你只能找出保命之道。
真的不要為了一時的匹夫之勇在路上跟人家撐。人家車大、或是車快,你被追撞了,傷得很重無以挽回時,你又得到什麼?所謂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守法與保命哪一個重要?如果命都沒了,何來談守法?
僅在此建議習慣烏龜速的駕駛人(小弟是在講保命,不是在講守法):
1. 儘量跟車流的速度,不要鶴立雞群般的在那裡龜速(不論在什麼車道都一樣)
2. 如果不超車(小弟是講超車,跟是否超速無關),千萬不要佔用內車道
3. 如果在內車道,發現後車比你還快,請你讓一下(這跟是否超速無關)
4. 隨時注意後方是否有大型車輛接近;並注意是否離你太近?如果離你太近,要嘛你開快一點,要嘛你讓出車道給他
5. (4)中,如果你兩項都做不到,倒不如乾脆往路肩停一下
6. 結論:真的不要擋別人的去路,你這樣擋,憑良心說,對你的安全真的有幫助嗎?大部分的駕駛人也許都不跟你計較地從旁邊車道超過。但是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況,賠在多錢都挽救不回來的。
你要是對小弟的建議否定也無所謂,因為你的性命安全與小弟一點關係也沒有。
如果你覺得你的作法是比較安全的話,也可以我行我素繼續你自己的壞習慣。不需要浪費資源跟小弟筆戰。
p.s. 小弟駕駛習慣的天條:絕對不允許自己車後方有大型車輛跟著。用任何辦法都要盡快把他甩掉。
                                        
                沒錯,一旦發生車禍,車速快一定比車速慢慘,
但有沒有想過車禍造成的原因?
樓主說得沒錯,與其說十次車禍九次快,倒不如說 跟上車流速度,
既不會超速被罰,也不會過慢擋人路或逼後方車輛閃避、急煞.
我現在連開雪山隧道都是以此觀念開車,已經實行3個月了,從來沒有收過超速罰單,
理論很簡單,在高速公路上車流順暢時開中線車道
(如果像國道三號中南部路段車少甚至可以開外側車道)
然後跟著大多數車輛的車的車速開並保持安全距離,
車少時甚至用定速然後手指按+/-即可微調車速,
這樣既不用緊盯時速表,也不用去爭論速限、寬限值、錶速這些有的沒的,
輕鬆自在又快速,
偶爾需要超車再從左側超就好,沒遇到龜車的話可以一路順暢,實驗過平均半小時動一次煞車.
更重要的是不會擋人路,有急事要趕路的車不會因為你車速過慢而不耐,也有左側可超車,
惡性飆車的車也不會在車陣中鑽來鑽去搞得大家拼命點煞車閃避.
有時候換個觀念大家都能順暢,而不是一直擔心寬限值、測速取締而龜在內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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