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20分鐘前在回來的路上被開了一張闖紅燈罰單
第一次被開,警察一走來就問我我知道我犯了什麼錯嗎
我就說我闖了紅燈了
想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1.上法庭對我有幫助嗎? 不知道警察會不會上法庭,問過有經驗的朋友,有人說警察很閒,一定會出庭,有人說警察會
懶的出庭,如果有認識別的警察會有用嗎? 要如何才能罰我少一點? 罰金大概多少?
2.去traffic school 大概要多少錢? 不過我知道一定得去,因為不想有點數
可以教一下該如何做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謝謝各位了
嗯…我回答可能幫不上你的忙!

但是印象中美國幾個州,交通違規是屬『刑事案件』

所以,不要等閒視之哦。

爆音、無影像…HDMI
tonyteng6 wrote:
剛剛20分鐘前在回來...(恕刪)


楓葉國:

放心吧 不會有刑事

會被記點數 還有罰款不輕

我一次超速40km 被罰 $350 吊銷駕照3個月 被記點數忘記多少


上法院通常是你對這罰單不認同 拒繳

通常警察很忙不會出庭 但是如國他特意針對你 也許他就會出庭

還是罰錢了事吧

在他國 開車就安分點吧
說到闖紅燈, 那真的是一個痛阿! 不只是心痛,荷包也痛!
我幾個月前也被抓到闖紅燈, 被路口的相機拍下來! (其實是闖黃燈 結果 運氣很差 又被前面要轉彎的車擋到 就被照下來了)
如果我沒記錯,罰單是392usd + 選擇上traffic school 20usd銷點 + traffic school fee 40usd=452usd
traffic school fee每家好像價錢還不太一樣, 不過差不多!
跟被警察pull over有點不太一樣, 不過應該 大同小異! 聽說上法庭,認罪的話 有時法官會判少罰一點!不過 還是看法官
btw 闖紅燈比超速 貴很多,所以 給個爛建議 寧願超速 也不要被抓到 闖紅燈><
我幾年前被開一張local的嚴重超速(在45mile 速限的開70)
警察會把報告交給檢察官提起公訴 是要出庭的 被法官判30天社區服務 要在一年內做完成
早上6:30到下午3:30 主要是清理highway兩旁 還有其他一大堆的 非常累的

闖紅燈可大可小 要看警察報告怎麼寫 (他權力很大的) 運氣好只要罰錢記點上課
如果他不爽告你 收到出庭通知 就準備找律師吧

另外以前朋友酒駕 直接被關 但他找個好律師 最後也只罰款沒做社區服務 被警察告 最重要的是找到"夠力"的律師

雖然和本討論串無關
pirateking wrote:
btw 闖紅燈比超速 貴很多

台灣的話剛好相反
真正的肇事主因長年來一直被政府和用路人忽視
老是在速限和時速上鑽牛角尖做文章
http://shinbox.pixnet.net

roc005 wrote:

楓葉國:
...(恕刪)


在加拿大還好,可是我在這裡路邊看過很多次超速是直接銬手銬的
我不要被銬手銬,感覺這一生做了什麼壞事有污點....寧願被罰錢


pirateking wrote:
說到闖紅燈, 那真的...(恕刪)


真的是超不爽的,美國警察很肚爛
抓到人都會用旁邊那個燈透過我左邊的後照鏡照駕駛人
當時超不爽的,所以我就把鏡子調掉讓他照不到我的臉
希望他不要因為這樣把報告寫的很難看



總而言之我會出庭,網路上很多人說如果警察沒有出庭
法官通常會把罰單直接dismiss掉,不過那是在中部的州
就算警察出庭我也會承認我犯錯
看法官會不會減少一點罰金讓我去路邊撿撿垃圾

以下是我經驗談

某天在NJ 沒有在Stop sign前停車被攔下

警察也開了張出庭通知

不過Court Appearance Required上面沒有打勾(我找漏洞鑽)



心想若是真的要我出庭 我最少有證據

所以老大不爽 就沒去出庭 目前至少還沒被通緝


PS_還是要勸大家開車要守規矩 尤其是在一個規定很多的國家

PPS_朋友的經驗:還是去開庭 編個奶奶生病要去醫院探病之類的感人小謊言 結果得到法官口頭訓誡而已
(不過要看你的運氣了)






闖紅燈比超速嚴重呀......雖然我以前也在五號公路不小心超速被攔 但是闖紅燈我沒膽量試
如果真的要說的話 出庭就保持良好的態度 看看能不能博得法官的同情
警察不出庭你會勝訴這類的傳言我也有聽過 但是我個人認為闖紅燈在美國人眼裡是更不能被原諒的 所以勸你期待不要太高
美國不比台灣 美國的罰單是法院寄來的 所以老實說我不認為你說你認識那個警察這類的話會有直接幫助
態度良好 誠心認錯 應該會比較有效果一點


至於警察拿燈照你 這是他們的標準作業程序 是他們蒐證以及自保的重要步驟
因為他們回去警車查你資料的同時 又得小心被攔檢的人出現突發性的舉動
以往有過警察被攻擊的案例 所以才會嚴格要求他們要用探照燈照著你
這是保障他們安全的必要步驟
建議你不要在他們回警察察你資料的時候做那些調整後照鏡之類的小動作
做聰明的方法是雙手放在他們可以目視的到的位置 以降低他們對你的警戒以及維持你在警察心中的形象
如果亂弄那些小動作 他們一個不爽 你惹來的麻煩可能會比繳罰款還多很多 何況你已經闖了紅燈了......

不論你願意不願意接受 美國的警察權力還有執法的強度都比台灣大多了 建議樓主不要針對這些抱怨或是去挑戰
若真想出庭 請保持低姿態 希望能贏得法官的同情 在罰則上面獲得一些折扣


用燈照是一定要的

1.這樣才能保證車上錄影機一定可以拍得清清楚楚

2.如果你做了什麼動作讓他誤解你要掏槍而舉槍對你射擊,同上,拍得清清楚楚的,不會有他使用槍械過當的
爭議

3.如果你真的舉槍對他射擊,同上,可以拍得清清楚楚的,他不用跑回車上調整探照燈等確定車上錄影機能拍得清清楚楚的再還擊

所以,你也可以把以上三點濃縮成一點,就是.........為了拍得清清楚楚的

另外,我個人真的覺得您的運氣很好,遇上一個老鳥警察,如果遇上的是初出茅廬的菜鳥警員,緊張的誤解您調整照後鏡的動作,您可能沒辦法發這篇分享文,也不用費心去想警察的報告寫得好不好,因為您不是在醫院就是在停屍間了

還有提醒您到舊金山千萬要小心

因為很多年前就有統計數據顯示,舊金山是全美警察對少數族裔開槍率最高的城市,當時的世界日報有報導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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