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導或開罰的標準由警察自己決定嗎 ?

問題 :
1). 駕駛人違規交通規則時 , 警察到場是開罰單或勸導處理 , 請問有法律依據嗎 ? 或完全由警員心證決定 ?
2). 警察夜間執勤取締時是否應著反光背心 ?
3). 有哪條法規是說紅線違規停車 , 員警取締應先行勸導嗎 ?
4).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真的有算在績效裡 , 會有獎金嗎 ?

情況 :
12/24 18:40 在台北市松廉路 (信義新光三越那邊機車付費停車場入口的那條路) , 在信義活動中心前有些
免費停機車格 , 不過是在人行道上 !!

警察就站在人行道上等機車騎來開罰單(機車禁行人行道 , 要用牽的) , 警察未穿反光背心(去過那邊停過車
的應該都知道那邊不是很亮) , 我看警察就站在那等著一輛一輛機車騎來開罰單(一台罰單沒寫完又來一台) ,
被開罰單還要排隊呢 !! 當時應該有 4 輛在等開罰吧 !!

問題是松廉路整條就是一堆遊覽車 , 小轎車紅線停車 , 這些紅線停車就在員警面前 , 根本把警察當屁吧 ,
我就走過去請警察可否先處理那些紅線停車的問題 , 因為松廉路是雙向單線道 , 被遊覽車一停整個路面就
被占去一半 , 我覺得那些才是影響交通 , 並對行經車輛有立即性危害的違規紅線停車 !!

當時兩位員警 , 一位忙著開單 , 另一位盯著一個駕駛員站著不動(我當時不知道那位駕駛員是現行犯) , 我走
去跟那位沒事的員警講以上的情況 ,
他說 : " okok , 等一下處理 " ,
我站的等了 10 分鐘看他都沒動靜 , 只是站著 , 所以又走過去正要開口 ,
他立刻說 : " 我現在開始錄音 , 這位是現行犯 , 你不要干擾我 ooxxooxx .. " 講一堆 ,
我哪知道他站在那邊不動是看著那個現行犯(現行犯也是站著發呆不動) ,
我也只能說 : " OK , 了解 , 我打 110 "
然後我就走開去打 110 了 , 之後又去跟另位一直在開單的員警講可以先處理上述的違規嗎 , 也解釋了紅線停車
占據一半路面 , 相對於機車騎上人行道找車位明顯對交通危害來說大的多 , 可否先對那些違規紅線停車先處理,
(去過那邊的人應該知道我說的人行道是怎樣的 , 還蠻寬的 , 機車也不可能在人行道上狂奔 )
他說 : " 你也看到我人力不足 , 我還在處理這邊 "
因為警察也沒穿反光背心 , 機車就一輛輛自動騎來給它開罰單 , 警察完全不先去處理紅線違規的事 !!

到了 19:00 , 我打 110 報案的警察來了 , 他就對紅線停車的違規駕駛講一講請他們開走 , 我走向前問說 :
" 紅線停車不是應該直接開單了 , 怎麼只是叫他們開走 ? "
警察說 : " 紅線停車 , 車上有人他們是先勸導 , 沒人在車上才會舉發 !! "
我說 : " 怎麼機車騎上人行道不是先勸導就直接開單 ? "
警察說 : " 違規處理有想種處理 , 一種是勸導 , 一種是開罰單 , 紅線停車可以先勸導 , 機車騎人行道我不知道!! "

個人感想 :
那位開禁行人行道機車的員警 , 警察做到這樣 , 開單一堆民眾圍在旁邊罵他擾民無動於衷 , 又不先處理
對交通有立即危害的事 , 我是覺得很可悲 !!
各位機車族 , 請撼衛自己的路權吧 , 看到紅線停車的車子就打 110 報案請員警來處理 (應該一定會有員警來)
同一個地方處理久了 , 他們應該就會直接開單吧 , 畢竟勸導哪有用呀 , 我打算每天經過松廉路就打 110 報警 !!
P.S. 我並沒有被開單 , 我也沒說騎上人行道沒錯 , 警察開單我也沒意見 , 我只是不滿警察這種行為 ,
他大可站在路口請機車騎士下來用牽的 , 而不是站在那等騎士來開罰單 !!
文章關鍵字
這一切都是業績掛帥阿................

PS 年底了 業績好難達成阿........
快月底兼年底了,業績不好的呈到上面去不好看,所以這幾天大家自行小心呀.
1). 駕駛人違規交通規則時 , 警察到場是開罰單或勸導處理 , 請問有法律依據嗎 ? 或完全由警員心證決定 ?
如果僅是交通違規,那警察有選擇裁量權,可以選擇勸導或開單,但若是重大,例如酒駕,那裁量萎縮至零,不開單僅勸導即為瀆職
2). 警察夜間執勤取締時是否應著反光背心 ?
理論上...應該是要..不過這就跟防彈衣一樣...沒出事...比較沒人注意..
3). 有哪條法規是說紅線違規停車 , 員警取締應先行勸導嗎 ?
條文有限,現象無窮,法律在制定的時候沒有辦法保證能涵蓋所有情況,所以會留給行政機關裁量的空間...
警察的工作應該是要"保持路面暢通"...至於怎樣算暢通?如何算暢通?那個...就要憑個人判斷了(也就是所謂的行政裁量權)..不過打110是個好辦法...
4). 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真的有算在績效裡 , 會有獎金嗎 ?
有算在績效裡..
至於獎金...這小弟就不知道了..
很久很久很久..大概是民國70幾年的時候..是有獎金的..
現在可能要看各單位的決定了..
不過一張不到2毛.殊難想像有人會想用這種方式賺外快= =a...

另,現行犯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88條的規定..
是針對刑事案件才能用...
交通違規那叫做行政罰...
跟你說這叫現行犯的人..
唔...你確定那個是警察?不是化妝舞會偷溜出來或是在玩cosplay的?

小結:對於穿反光背心這件事情,小弟認為板大可能有點反應過度了..
,看不看的見警察不應該是是否要遵守交通規則的前提...而是每個人的義務..
別看小弟講的這麼冠冕堂皇...皮包裡還有兩張沒繳的罰單阿(Orz...可以湊5張打8折嗎)

警察(或者該說上級長官)老是把取締重點放在一些對交通危害比較小的違規上,對危害比較大的視而不見,交通大執法如果沒搞清楚重點,交通怎麼好得起來呢?
柿子挑軟的吃啊...
說真的,機車是最好開的吧....

反正,警察會被大家嫌惡的關係...
這一項也算是其中支一啦!
有同感,不過個人認為紅線停車與並排停車的更應該優先取締,雖然人行道上騎車也會有危險拉。

時常看到忠孝東路沿線一堆私家車跟計程車違規停車,但警察寧願裝作沒看到,真的是很無奈。

打1999是沒差拉,小錢而已,但是員警的處理態度不能苟同。
沒辦法...

有牌的流氓嘛..
所以我才說大家看到紅線違規就打 110 呀 ... 1999 用手機打很貴唷 !!!
警察勸導久了應該就直接開單了 , 汽車駕駛才會知道紅線停車是直接繳罰款 , 不是開走就沒事 !!!

第一次剛開始打 110 還怕怕的 , 打了之後也沒怎樣......
接電話的就問 110 有什麼要服務 , 我就說我要檢舉台北市松廉路一整排紅線停車 ,
這時他會問是幾號到幾號 , 不過因為松廉路很短 ,
所以我都直接說就松廉路很短一整排都紅線停車 , 警察經過都不管 !!
他就會說馬上通報處理 !!

所以如果大家有心要打 110 得要回報路段的那裡有違停(總不能說整條忠孝東路都違停) ,
建議加上最後紅字那一段 !!
查察交通法規,竟然沒有所謂的"勸導"這項.
不知""勸導"',是依據哪個法條施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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