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無故踩煞車導致後車追撞, 責任歸屬還是後車嗎?

一大早國道上沒什麼車, 但是看到這一部白色的Focus, 緊咬著前方一部Tercel, 原本以為兩部在競速, 但看情形又不像, 後來Tercel下了交流道, Focus繼續往前進, 小弟猜想可能先前有什麼糾紛, Focus要給Tercel一點壓力吧; 又昨天下交流道前, 前方只有一部小轎車, 小轎車前方無車, 但是以龜速行駛, 小弟的車跟在這一部龜車後面, 進入交流道後, 龜車竟然急煞, '停住'後再起步(真的是停住), 好險距離還夠, 速度也減慢了, 所以沒有撞上去, 原來這一部龜車下錯交流道, 因為看他下了省道後立刻迴轉, 看樣子是要再上去國道。
前車無故踩煞車導致後車追撞, 責任歸屬還是後車嗎?

也讓小弟想到這個問題, 大家都知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撞一定是後車的責任, 但是若前車無故卻緊急煞車, 因而造成的呢?
文章關鍵字
未保持安全距離
還是後車責任比較大
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

以後真的會安全不少
不爽可以不要回我文。
Dschneider wrote:
也讓小弟想到這個問題, 大家都知道未保持安全距離造成追撞一定是後車的責任, 但是若前車無故卻緊急煞車, 因而造成的呢?


仍然是後車的錯
前車不用什麼理由, 就算說看到小黃或阿飄所以煞車都行, 沒有"無故"這檔事, 保持距離為上
LEi wrote:
仍然是後車的錯前車不...(恕刪)

沒錯

保持安全距離考試一定有考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根據小弟多年前第一次開車的經驗,

那時剛拿到駕照不久,上路的經驗也不多。

於是就在一條車流量相當大的路上,在內車道跟在一台很爛的老車車後面大約2~3個車身,

結果發現前車速度越來越慢,正想超車的同時,就在打方向燈,右腳換到煞車踏板上,眼睛往右看後照鏡的一瞬

間,前車突然無故靜止(沒有亮煞車燈,所以在這邊不用停止,因為沒有踩煞車),

結果小弟就就給他"騎"了上去。

報警後警方來到現場看了一下,當時我跟警方說明情況後,警方問前車為何停下,

前車駕駛(一個50多歲的阿伯)只說不知道,因為車被偷了,前幾天剛找回(真是XXX,結果竟然是沒油了),

我就問警方說這樣是不是他沒有打故障燈,違規佔用內車道,而且也沒踩煞車,

結果警察就直接叫我私下跟對方和解,因為還是後車的錯,

就在我繼續詢問警察的時候,警察有點不耐煩的只說了一句話 " 未保持安全距離 ",

不管怎麼判你的肇則還是比較大,以上僅供參考囉!!!

大大:根據您描述的情形.還是後車的錯(追撞).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但是..............................................生氣歸生氣千萬不要動手/因為小弟的同學就是因為如此被法官判一拳4萬元.......................好貴!時機歹歹!
....好險距離還夠, 速度也減慢了, 所以沒有撞上去.....


如果沒有跟車,也保持安全車距 20 公尺 ,下交流道限速40公里

這樣要撞上前車很難吧


我是很討厭別人貼著我屁股開

一堆車主自以為自己是車手

我的車上載著全家人

我要注意後面貼車的

還要注意路況真的很累


安全車距簡易速算法如下:

開小客車將當時行車速度乘0.5,開大型車則以車速減20,即為法定之安全跟車距離

交流道限速40公里 x 0.5 = 20 公尺

車道線的每一間隔為10公尺

大大的照片大約4個間隔 所以是40公尺

如果大大是在高速公路以80公里行進

80 x 0.5 = 40 所以是合法的安全車距

但是只要是超過80以上

大大就等於 "未保持安全車距"


自己本身有遇過後車追撞

都是後車的錯

因為警察直接算煞車痕到停止點

就大概知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如果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

依照秒數換算就大概知道有沒有超速


台灣很多人超速而不自知

請小心駕駛

就算他國道上是緊急煞車或是煞車完後靜停在路上,而你要是撞到他!一樣是後車的錯,警察通常先開一張"未保持安全車距"的紅單~所以開國道就是要小心,為什麼強調要保持安全車距就是這個原因!
後車撞前車 永遠都是後車錯,就算前車只是一時心情好想停住,撞下去都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和未注意前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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