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事發經過是這樣: 1/2 晚上10:30左右從工作場合開車返家,行經十字路口,當時狀況黃燈快變成紅燈

,此時左前面小客車已經踩剎車減速,我就小按兩聲喇叭示意左前面小客車快過十字路口,

同時右後方一輛重型機車騎到前面,我跟前面小客車一同過十字路口後,這輛重型機車隨後騎到

我車旁,用兇惡的口吻質疑我為何按他喇叭,越騎越近示意要我下車理論, 經我解釋按喇叭的對象

不是他, 這位重型機車騎士不肯接受, 一路尾隨, 先是故意用他的後照鏡擦撞我的後照鏡

接著在下個紅燈路口, 等待紅燈之時,這名重車騎士直接下車,敲我的車窗,要開我的車門

,此時我跟他說 : 如果按喇叭 造成你不舒服這個我道歉, 但是我按喇叭的對象並不是你

,接著這名重機騎士就在大馬路口, 一腳踢爛我後照鏡, 說他這輩子最痛恨別人對他按喇叭

叫我不爽的話下車, 當下兩個念頭, 第一下車大概就是幹架了免不了雙方受傷; 第二抱著壞年冬

多肖郎, 鼻子摸一摸讓他發洩一下就算了, 喵了一眼拐杖鎖放在後車廂, 當下我龜了,決定花錢消災!

過了路口, 重車騎士繼續尾隨, 並沿途對我嗆聲, 最後落下一句不要讓我遇到你,

此時我心中想法現在人都這麼衝動嗎!!!騎重車的人都這麼囂張沒品嗎
(抱歉不是想筆戰, 也有人騎得很有型, 不過就是有少數老鼠屎)

接著我選擇去警局備案,做完筆錄,警察根據車號有查到車主資料電話, 撥了電話過去,

對方承認後照鏡是他踢的, 理由是我"差點" 就撞到他了,"萬一"撞到他怎麼辦,

警察問我說要不要告他毀損罪,不然他只能口頭通知他來警局筆錄,不來的話也沒有強制力,

如果有提告的動作, 案子會提到法院,雙方到時就會法院見

請問各位有相同經驗的大大, 到時候會收到法院的通知單嗎?? 警察一直暗示我不要提告

(到時候上法院要找律師, 出庭費之類的,還有問我對方如果想和解,願意談嗎)?

還有當時路口沒拍到他當街踢爆我後照鏡的經過, 不過有事後的拍照存證, 及警員電話證實對方

的暴行,上法院後證據充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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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更新
當時到警局備案, 第一時間值班員警跟我說路口天羅地網的攝影機沒拍這個路口,
某一天, 我行經路口抬頭一看, 不就兩隻攝影機正對這個路口拍嗎!!
第二次造訪警局, 值班的警員說, 這個路口有攝影機我幫你調看看!!
可惜警局的電腦系統當機, 無法登入!!
1/16 電話再度詢問, 系統已經修復, 我就親自到警局看畫面!!警員幫我把影像拷貝出來!!
(心裡有沉重的體會!!某某議長老婆被搶,某某市長失竊, 只要用心都是24小時內破案 ,
我們平民小老姓, 往往要經過冗長的等待和流程)

在十字路口的畫面有點小, 不過依稀可見, 一個人影下車, 靠近我右邊的後照鏡

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下一個鏡頭有清楚拍到車牌, 當時我的後照鏡已經損毀,重車騎士仍尾隨

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被重車騎士當街踢爆後照鏡!!(3/18更新) 3/17 出庭已和解


把這篇文章post上來, 引起重機朋友和其他朋友的筆戰, 並非我的本意,我只是想還原事情的真相(當然也有網友質疑我, 隱瞞了部分真相, 只挑有利於我的部分說明,但是我沒見到當時這位重機騎士或是他的朋友有上來澄清),這是一個民主社會, 撇開道德層面, 每個人所做所為都要面對法律的標準和底線,也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任, 人人都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我捍衛我的自由和權利, 人身安全和財產受到威脅, 這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 不需要去分什麼汽車族群,或是重車族群, 捫心自問, 有人敲破你車窗怎麼辦, 家中被侵入怎麼辦!!
根據當時警官的解釋, 備案完,如果我選擇提告, 就會有強制力,到時法院會通知雙方到法院說明(這部分的流程可以請法律達人解釋或補充),當時在警局我也有跟這位吳先生通話過了!!他的態度很強硬!!也不肯到警局解釋或協調!!我個人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上法院說真的沒有人願意, 但是我別無選擇, 如果公權力沒辦法還我個公道!那我的損失只是後照鏡3000元!!我也認了!!感謝各位朋友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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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2更新
日前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了,下星期要出庭了 ,案由是毀棄損害案件, 想請問各位法律達人
(1)第一次出庭需要找律師諮詢或陪同嗎?
(2)注意事項裡面有提到,如果有證物或證人提供調查,須一起備妥
目前我手上有的證物:
a.當時去警局拷貝的路口監視器(有拍到車號)
b.車子的毀損照片(自行和警局的拍照存檔)
c.當時報案時的警官(警官有打電話給重車駕駛人,對方有坦承犯案,且口氣不遜), 可列為證人嗎 ??
這樣的證據足夠嗎??還是要在準備其它的東西
(3)第一次偵訊的流程,需要雙方見面互相對質嗎?還是分開訊問?(實在不想再見到這個機車人)
(4)毀棄損害案件算是刑事罪?之後的流程可以請教各位達人?
如果對方態度良好, 走和解並賠償修車損失,民事?
如果對方態度依然惡劣, 那就讓他留個案底, 之後繼續刑事訴訟流程嗎?

法律常識是書到用時方恨少阿, 我也準備為自己上一堂人生的法律課程, 先在此感謝關心這件事的各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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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18 更新

3/17 下午出庭了, 對方吳先生也有來, 雖然感覺到他有些不情願,不過他有對我說道歉, 或許經過一陣子的沉澱
雙方都冷靜一點了, 當下法官問我要不要和解, 如果不和解繼續走法律流程, 最後的結果毀損罪成立,就是他留一個
前科, 拘役易科罰金, 我當時有點心軟了, 如果我繼續對他提告, 那不就跟他當時在路上對我趕盡殺絕一樣,
算了, 本來我們就只是素眛平生的兩個人, 退一步海闊天空吧!!最後我徹回對他的告訴, 吳先生賠償我
3200元修車的費用, 當庭和解, 此外吳先生說他不騎重車,賣掉了!!真實與否不得而知!
不過如果他是個熱愛重車的人,做出這樣的決定應該也是一番掙扎, 最後對這個討論引起重車朋友的論戰, 深感抱歉, 不過也希望重車駕駛人, 追求速度之餘, 也能夠愛惜自己及他人的生命, 故事應該是要告一段落了!感謝各個朋友的關心!

若是我當然要提告,不會姑息這種人,不管花多少錢就是要他付出代價!
當然要提告。

警察永遠想大事化小。

素八滷 福斯的車價 水貨車的保固 賓士的零件價格 法拉利的待料時間
告~~為啥不告...
告到他賠錢道歉...

你姑息了他等於認同他對你做這樣的事情...
今年60屆澳門大賽!!台灣兩個車隊將會參賽!!請大家替它們加油!!
對方不賠就告
記得要白紙黑字

然後也要記得來後續報導
告死他+1

雖然說重機騎士人品如何跟個人作為有關,也或許真是老鼠屎....但我遇到的老鼠屎還真是多.....亂超車(仗著優異的加速性能)、憋車、一大群佔據道路等........真是沒啥好印象,當然汽車的也是有啦

我被重機憋車憋好幾次了,有一次我超車開到140了他還給我超過去憋我......嗯,他可能覺得140很慢,看我超車他不爽吧(問題我又不是超他,我是超另一輛汽車...),就故意在我超車過程再超我的車......然後後面跟著一大群,嗯.....騎士你贏了.....
Pachilla wrote:
當然要提告。

警察永遠想大事化小。
(恕刪)


有沒有錄音下來
可以去投訴警察想吃案

並沿途對我嗆聲, 最後落下一句不要讓我遇到你,
如照您所說.對方有這種舉動行為
應該是恐嚇<----這應該是公訴罪吧?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別懷疑,告死他.
樓主真有修養
這一定要提告的太沒品了!

能否請問樓主您是開那款車???
唉......

我也曾遇過這種瘋子

如果法律無法得到正義

知道他住那的話

去把他的車子破壞回來吧

機油孔灌鹽水

說說而已,不要學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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