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是關於是否為現行犯的問題...請勿筆戰及挑興...
同意以上再繼續看
前天晚上,我的汽車發不動,騎機車去同是家借了一顆電瓶來發車
回程騎經一個T字路口,我過了停止線變成黃燈....還沒過馬路一半變紅燈
只好繼續騎了(而且為T字路口右方不會有來車)
過了這個路口,我騎進了住家附近的巷子,開始慢慢的騎巷子,感覺後面有一輛機車一直跟著
一直跟到我家樓下才把我攔下(離案發路口約5-600公尺)
兩輛警用機車把我攔下,說我在剛剛的T字路口闖紅燈(警察為左轉跟我同向)
叫我把駕照行照拿出來,我跟警察說我沒有闖紅燈,頂多算搶黃燈吧..
在解釋的時候,警察不理我還是開了闖紅燈...
我質疑為何沒有當場將我攔下,而是利用跟蹤的方式到我要停車了才攔下
兩個警察一搭一唱說我騎的太快他追不到我.....(這我就沒輒了,因為他們有兩張嘴+兩支槍+取之不盡的公權力)
我在巷子騎乘速度根本不會高於30KM...
如果要欄我,車上不是有警笛跟廣播器....為何不使用
我只能說我太笨了,趕著要救車子,居然幹了今年第2蠢的事,簽了名(第一蠢,莫名奇妙被甩了)
完全沒有申訴的空間,因為我簽了名,就表示我同意我剛剛闖了紅燈
律師朋友說我是白吃加智障....親戚說為什麼不找認識的政治人物(都被抓去關了 是有用喔)
試問....
警察的執法是不是居心叵測,故意要讓我沒有機會辯解,迫使我屈服於他們的權威之下
因為 不爽去申訴阿....有用的話,台灣的警察可以都不用做了,因為一天到晚被申訴
網友可否提供遇到這樣情形要如何自保,也要避免被警察帶回警局(前例太多了,很多人後來都被帶去警局屈服)
當然,這張罰單我只能乖乖的去繳納,因為花時間去申訴,我還要請假(這樣又浪費了我一張闖紅燈同價的薪水)
PS:大家有沒有發現最近所有的路口多很多的警察,感覺是不是警察人數比以往多了10倍...
是治安變好了,所以警察都出來抓機車違規.....?????????????我只知道政府缺錢,大家都不要違規就不會有事了
PS2:我當警察替代役的同事也說了很多警察的黑幕,連他都覺得那時當警察替代役為恥
PS3:當警察替代役的同事說,警察開罰單可以抽2%的罰單金額(他說的,我也不知道,如果可以抽的話,太超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