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電視新聞報說
開車的是男主人
死的是開車的母親還有姊姊
駕駛跟老婆還有小孩重傷
高速撞擊橋墩
酒測0.7x
新聞最後一句話的意思是:駕駛酒醒以後發現鑄成大錯,被以過失殺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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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好處想,還好他是搞死自己家人,不是害另外一個家庭破碎
酒駕的沒死
還得要替他自己親手殺死的母姊辦後事
那真的是對他最大的懲罰了
引述自雅虎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316/1/1g4h2.html
桃園楊梅疑似酒駕車禍 車上五人二死三傷
更新日期:2009/03/16 10:05
桃園楊梅鎮(楊新路)今天清晨發生一起疑似酒後駕車肇事、造成二死三傷的車禍。簡姓一家五口坐在車上準備返家,行經出事地點時,車輛失控撞到路旁橋墩,由於撞擊力道強,車輛撞毀,消防局等人員到場後緊急將車上的人救出送醫,兩人傷重不治。(李明朝報導)
桃園縣消防局表示,消防局據報在楊梅鎮楊新路四段435巷口發生一起車禍,有五人受傷受困在車上,立即派遣楊梅、富岡、新屋與幼獅等消防分隊隊員及救護車前往現場來進行搶救。
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員抵達後,隨即將車上受困受傷的五名男女救出,分別送往醫院治療,其中坐在後座的六十歲及八十三歲簡姓婦因傷重死亡。
根據楊梅警方表示,肇事原因初步研判是一起酒後駕車肇事,簡姓等一家人行經該路段,車輛發生自撞肇事。
至於真正車禍原因,將由警方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