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頻 開核和改裝的違法性?(9樓有Intel的回覆信)


VQ35COREi7 wrote:
意指這些動作雖然看似"合法"但不保固
但是否違反使用者協議等問後會PO出來


所謂違反使用者協議我想是無庸置疑的
超頻不列入使用者正常使用之範疇 所以OC會違反協議
導致此條約失效(失去保固)
故OC違反合約所以喪失保固
(與法律無直接關係 這裡僅是雙方訂定之條約問題)

VQ35COREi7 wrote:
假如我們把買回來的顯卡、主機板上的散熱器拆下來
並換上其他的散熱器
此行為便構成"意圖變更、改動原設計,致其功能變異"
所以就違法
因為該產品的使用權授予僅在"正常"之使用下
那要是這樣
賣那些散熱器的店家不就也有違法的嫌疑了嗎


顯然樓主的邏輯不夠清楚 而且胡亂引用
"意圖變更、改動原設計,致其功能變異"並非是否違法的單一因素
例如: 改裝原廠汽機車在某些情況下會無法通過驗車 導致違法
因此可以推論 某些程度的改裝汽機車是違法的
但是在電腦零組件方面並沒有相關法條
故 改裝電腦或OC並不違法

既然改裝不違法 賣散熱器當然也就不違法

說到這點 顯然樓主對法律認知甚淺
賣"兇器"並不違法
例如: 賣菜刀的老闆不違法 因為他不能控制買菜刀的人拿去殺人(菜刀是切東西用的)


VQ35COREi7 wrote:
若把電腦的改裝和汽車的改裝放在一起談
好像跟前幾年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要增修改裝車取締方式有差不多的爭議點)

這個論點更荒謬可笑
改裝汽機車可能會導致突發事件 進而損害人命財產
電腦CPU OC ,以目前電腦的設計不太可能因為OC不當導致意外
主觀上來說 改裝汽機車有可能會影響他人權益
而OC不會


可以請問這篇論點全然錯誤的文章價值在哪裡?

VQ35COREi7 wrote:
本篇雖然旨在討論違法
但部分的重心是放在法律上所謂"責任歸屬"
舉CPU為例子
目前的CPU廠商為了賺錢或增加銷售量
而出售所謂"可超頻"、"不鎖倍頻"的CPU
並在保固條款中僅加註因任意改動電壓、時脈致其損壞不保

以下用一篇故事作說明

有一天,赤城小姐因在01上看到K版的CPU可以超到多少多少,而心動了
於是便興沖沖的跑到八德路上的店家
買了3930K、號稱軍規的主機板、含靜音棉的機殼以及其他零件
組成一部電腦後搬回家
一回家後馬上開始依照網友提供的經驗數據開始超頻
因為這顆U很好超
赤城小姐花2分鐘便成功超上5G並進入OS桌面
"能進桌面並不代表可以穩穩用阿" 赤城小姐說
於是她便開起燒機程式測穩定度
一直看燒機應該會很無聊吧
所以她便跑出去買東西
這部電腦在燒機前10分鐘一切正常
但在十一分鐘後
由於CPU的高耗電量和熱量
導致CPU旁接近版子邊緣的電容爆開並出現一些小火花
而小火花又好死不死的引燃了機殼的靜音棉
於是整台電腦便燒起來了
而電腦附近也放置了一些A4影印紙
於是乎,火從電腦燒到影印紙,
影印紙著火後燒到了旁邊的床和窗簾
結果赤誠家就燒起來了
因為是公寓的關係
所以赤誠家的火還波及到旁邊的鄰居
幸好鄰居剛好不在家,所以無人傷亡
但也使得鄰居家燒毀
除了家當外還外加一台兩路E7-4800的工作站也跟著葬送火窟

以下為問題
請問若鄰居對赤城小姐提出民事賠償,則她可不可以說是INTEL或板商的錯?
因為雖然Intel認為超頻不在保固之內
但因販賣K板的U而構成"鼓勵/允許/慫恿超頻行為"
依法而論
這應該廠商也要負部分責任
而不是用不保固之保固條款為由來逃避責任
所以這部份才會出現一點點違法的爭議

但平心而論,不管你對CPU做了什麼行為
只要不出意外
就應該沒有合法與否的爭議性


幫妳備註一下

我認為這篇文章真的事妳想像力過度豐富

主觀上來說 OC並不會導致主機板爆炸燒毀等狀況
(我沒有說不會 我是說主觀上不會)

客觀上來說 這個可能性微乎其微 也是有
但是因為機率太小 不能一概以論之
現在的電腦不管怎麼超頻 最嚴重就是硬體損毀
以上情況基本上不會發生
很特別的題目

這的意思是不是說 如果赤城小姐買了隻菜刀

不小心砍傷別人 這樣販賣的人 是不是也要負擔刑責


又或者是赤城小姐閒閒沒事在檢查機車油沒有滿 不小心掉根香煙進去

導致爆炸? 這樣是不是加油跟賣車的廠商是不是都要負擔刑責


又或者是赤城小姐買了顆CPU 不小心掉在地上砸傷脚 是不是賣CPU的人也要負擔刑責


還是說赤城小姐買了片主機板想沾醬配CPU結果被家裡小貓吃了,是不是也要廠商負擔刑責

不解 懇請高人們解答
你真的很會幻想

兩顆i5大改造一下
你以為改車喔
說改就改

螺絲起子拿出來 電烙鐵焊一焊就好了?

連pentium改成i3都講得出口
你真的很天兵...

說真的這邊這些高手認真回應你真是浪費時間

兩顆i5弄成一顆新的CPU是吧 請問你要怎麼弄 強力膠黏一黏嗎?

八成只是個愛幻想的國中生吧...你媽知道你在這邊發廢文嗎?


Super天冰 wrote:
2012-04-10 18:52 by Super天冰
有人提到NVIDIA的問題了
就代表的確不是你隨便改就好

現在超頻INTEL會不想理,只是單純順應習慣 風俗,乾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如果改天有人更是破解,把I5隨便開啟HT變I7
甚至某天有人有技術,把兩顆I5大改造一下,兩顆I5弄成一顆新的CPU且可以打敗3960X的時候
(兩顆價值6千元的i5改造直接打敗3萬元的3960X,呵,真的破解的話還真爽)

看INTEL會不會不想理

好啦,現在只是兩家廠商順應民情,不理你而已
睜隻眼閉隻眼的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其實討論到這裡問題就延伸出兩個方向
一個是超頻、開核和改裝後
因不明原因導致釀禍後的責任歸屬問題

二則是超頻、開核和改裝是否侵害公司利益的問題

先就第一個來看
超頻、開核和改裝等屬個人行為
如發生事故則行為人須負民事或刑事責任
這個應該沒有爭議
但就因超頻發生事故而言就有爭議
雖然超頻行為是使用人所行使的
可是以超頻功能為訴求而狂打廣告的製造商就沒事嗎
民法第191-1規定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
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
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之生產、製造、加工業者。其在商品上附加
標章或其他文字、符號,足以表彰係其自己所生產、製造、加工者,視為
商品製造人。
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與其說明書或廣告內容不符者,視為有
欠缺。
商品輸入業者,應與商品製造人負同一之責任。
既然要以超頻來做銷售之噱頭
不就表明了消費者有權力行使超頻行為
並可因超頻所造成的損害而向製造商請求賠償
可是現在廠商說你是在不正當使用為由而拒絕賠償
這應該就違反了公平交易法
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
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
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
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
誤之表示或表徵。
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
出或輸入。
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
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
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傳播或
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
償責任。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
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廣告薦證者非屬知名公眾
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僅於受廣告主報酬十倍之範圍內,與廣告主負連
帶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
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若超頻算是不正當使用
那製造商就不應該公開標榜"超頻功能"
否則這有廣告不實之嫌
因為這個行為是製造商不予承認的
(要不然那些標榜"瘦身"的減肥藥吃了出事為何政府可以罰)

第二個就公司利益問題
我想超頻、開核和改裝就如其他網友所言
假如你是自己用
以民法第765條而言
所有人,於法令限制之範圍內,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其所有物,並排
除他人之干涉。
是沒有問題的
但假如用以公開、販賣時則會有違法問題
就如前面NVIDIA事件所述
該網友已侵犯該公司的利益
舉一個有點誇張的例子
有人用新技術強行打開3930K所被屏蔽的核心
並公昭於世和開始銷售或分享其技術
則此人會被INTEL告到脫褲子吧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VQ35COREi7 wrote:
更新以下為小弟我向I...(恕刪)


所以你不要超了,原時脈乖乖使用就好,乖把文刪一刪別來找大家麻煩了!

想超又要問一些奇怪問題...........

Vincent Chen4028 wrote:
顯然樓主的邏輯不夠清楚 而且胡亂引用
"意圖變更、改動原設計,致其功能變異"並非是否違法的單一因素
例如: 改裝原廠汽機車在某些情況下會無法通過驗車 導致違法
因此可以推論 某些程度的改裝汽機車是違法的
但是在電腦零組件方面並沒有相關法條
故 改裝電腦或OC並不違法


不好意思誤導了,那一段我是用SUPER大大的觀點所推導出的結論
其實我本人的觀點是認為改裝電腦零件目前且應該屬於合法。

至於我那段故事
則是將前陣子的燒版事件
並結合絕命終結站的超低事故發生率
所編織出來的
其目的在於闡述廠商需不需要為超頻負責任

VQ35COREi7 wrote:
不好意思誤導了,那一...(恕刪)


你到底是想討論超頻這行為本身的合法性還是要討論出事情之後的法律責任問題?

這是兩回事麻煩先搞清楚. 實務上的法律不是隨便讓你掰個事件出來當例子就可以搞定的.
VQ35COREi7 wrote:
不好意思誤導了,那一...(恕刪)


K的U不過是不鎖倍頻

難道倍頻一定要上去不能下降嗎

CPU一開始正常使用

都是在安全的預設頻率內

之後的增加跟減少倍頻都是個人行為

個人行為就自己要負責

我剛剛上intel的網站看極致版處理器的介紹

都沒對超頻overclock有做任何標示

你怎麼認定K的U或者極致版的U有鼓勵/允許/慫恿超頻行為呢

那都是販售者及玩家所附加的


法律是人定的.....

沒有什麼不可能的!!!

現在也許不違法.....不代表未來不違法!!!

比如現在 台灣在美國的壓力下...是禁止軟體以及影音平行輸入的.............

如果日本或是法國拳頭夠大....逼迫台灣所有硬體ex.相機...名牌包包...etc.都禁止平行輸入......也是可能的!! 這樣大家就不會買到便宜水貨了


實在有太多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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