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ajuan wrote:
很感謝您的回覆,但...(恕刪)
另外您說您願意出錢告我,我非常歡迎
若事實屬實,法庭上我不排除對你提出誣告
今天用數字屋或某屋,我的立場上是保護購買商家
因為過程中他們很用心在幫我聯繫代理
我不擔心數字屋控告我什麼,所以歡迎你去。
小弟不是國中小生,您也不是笨蛋傻子
文章我很歡迎您檢舉
再來,我也從沒有認為自己消費就是大爺
您友人買TITAN X很謙虛,小弟當時買690也很低調
只是想告訴各位既然有這個預算,
自然就不是因為長短卡還是970的產品上做拉鋸戰..
在與消保官通話的過程,消保官也確實說過
商品的保固退換應是以維修原件或同樣良品換之,
當維修物品無法維修或公司停產,退換物品應以"等值"來處理
這不是我說也不是各位說
是行政院消基會的消保官所說
小弟生氣的點從來就不是代理不換長版
而是整個過程的處理態度上兩次撒謊把責任推給某屋
維修上的出包還要消費者承擔在保固期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