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否有規定企業不能使用Windows XP Home Edition的OS嗎?

ceifro wrote:
你的NB只是證明有OEM授權, 但是因為非在家裡使用...所以這個授權是不合法的!!
請問誰告訴你這個HOME版的NB在公司內部使用是合法的授權呢?? 不知


我以為授權一百問寫的很清楚,由於家用版及教育版的使用者授權合約上都有明定符合該方案的背景資格條件,若企業在不符合其資格條件的狀況下使用家用版或教育版

如果你能告訴我,XP HOME OEM授權合約上明定的方案背景資格條件是什麼,企業不符合方案背景資格條件的哪一點,我會很感謝你,因為我真的不知道OEM版的授權合約上寫什麼。

針對大大提供的連結(網咖優惠專案)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promo/cafe/

1. Windows Vista Business 或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隨機版約 85 折 NT$ 4,650 (含稅),參考市價 NT$ 5,500 (含稅)
2.Windows XP Home 隨機版約 88 折 NT$2,830 (含稅),參考市價 NT$3,250 (含稅)
3.全公司購買正版軟體後,免費簽軟體商業授權合約
4.簽訂軟體商業授權合約後,免費微軟共用電腦工具 Windows Shared Use Toolkit for Windows XP 技術支援 (Windows Shared Use Toolkit for Windows XP 內含於 Windows XP;不需額外附費)

針對第2點,既然是網咖授權,可是網頁上也在賣Windows XP Home隨機版。這樣不就跟前面的討論有矛盾的地方了嗎。還是說網咖不算是公司。


710382 wrote:
第37條 第一項
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這條是講在未約定下,推定為未授權,不過授權合約上面其實是有約定,因此不在這條的適用範圍。

因此不需要以37條第一項起訴,只要申請民事簡易庭裁定合約的內容應該就可以了。

總之,違反授權合約,打的就是合約官司,只是沒有刑責而已。

www.cycliving.com
既然白馬非馬,此「家用版」非彼「家用」版也沒什麼可奇怪的了。

版本眾多,名字裡有 Home 的很多,法律的部分要看合約明定授權範圍j為準,勿望名生義。

Windows XP 的授權合約會在:
1. 開始→執行→ c:\WINDOWS\System32\eula.txt →確定
2. 有光碟的話,到光碟裡找 eula.txt 打開來看
3. 品牌電腦預安裝沒光碟的話,到安裝目錄 i386 下找 eula.txt 打開來看 (萬一找不到,可能要到隱藏的硬碟分割區去找)


微軟不知為何特別放了兩份 Windows XP Home Edition 的用戶授權協定(英文版)在官方網站上,或許就是因為誤解很多吧! 有興趣的、有疑問的請研讀。主張 Home Edition 不能給企業用戶使用的也請一讀。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xp/home/eula.mspx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xp/sp2/homeeula.mspx

這是 Profesional Edition 的:
http://www.microsoft.com/windowsxp/sp2/proeula.mspx
******恕******刪******

Lanxlot5475 wrote:
這條是講在未約定下,推定為未授權,不過授權合約上面其實是有約定,因此不在這條的適用範圍。

不。
這條應分前後二段來看。

前段:「著作財產權人得授權他人利用著作,其授權利用之地域、時間、內容、利用方法或其他事項,依當事人之約定」
是說明-須取得授權方能合法使用;
相反的,
未授權而使用即構成侵權。


後段:「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
正如字義。
又,
未授權使用,
構成侵權。



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
自屬未授權;
而未授權又屬侵權。

因此,
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
自然構成第37條第一項前段。


當然可以依據第37條前段提起民事訴訟。
但不代表沒有適用民法之餘地;
正如你所言,
授權內容屬於契約,
尚需回歸民法。


侵害他人著作權≠可能受有刑責,
侵害他人著作權也可能只須面臨民事責任。
我覺得這問題很好笑

假如因為我開公司所以不能用半殘的Home版
難不成因為我用功能齊全的PRO版我就得開公司嗎?

微軟這甚麼定義阿
甚麼需求就甚麼版本
誰叫微軟自己要搞那麼多版本出來
那照這樣來說公司內若使用Vista是不是只能用商業版跟商業進階版(因為只有這兩個版才有VOL)
為人正直不鹹濕,害羞低調不豪小。
只要隨機版的,就可以用阿

舉例:

我們工廠有多少生產機台,什麼版本的作業系統都有,尤其有些機台上有一堆控制電腦或筆電,有規定一定非用什麼版本的OS嗎? 不是隨機來的就可以,要改成用別的難保不會跟原本的軟體有相容問題,而且有的電腦根本跑不動XP PRO的

那麼我們這家企業什麼版本的OS都買授權嗎? 沒買授權的這些企業裡用的電腦都是非法嗎? 那台積電這麼多工廠,新舊都有這麼解? 還是說辦公桌的那一部才是

有些都不過是MIS的想法,隨著微軟起舞........
Jimmy Yang wrote:
針對第2點,既然是網咖授權,可是網頁上也在賣Windows XP Home隨機版。這樣不就跟前面的討論有矛盾的地方了嗎。還是說網咖不算是公司。無奈


其實沒有矛盾,這完全是兩碼子事:

1.前面都是在討論不另簽合約的狀況下,企業、公司能不能用XP HOME。
2.網咖授權方案是用來取代原授權條約的,所以只要新條約裡面說XP HOME能用,那XP HOME就是能用。

事實上,你可以參考XP HOME EULA的第5條款:

5. NO RENTAL/COMMERCIAL HOSTING. You may not rent, lease, lend or provide commercial hosting services with the Software.

我不確定跟著機器一起出租出借有沒有違反這一條,如果有的話,網咖在「沒有另簽合約」的狀況下應該是不能使用XP HOME的,換句話說,只要微軟在新合約裡面肯讓你用XP HOME,那你就能用XP HOME。

至於微軟為什麼肯讓網咖買XP HOME?因為網咖的主要使用者,不會是企業用戶,微軟可能也覺得XP HOME就能滿足網咖用戶的需求,硬要網咖買XP Pro有點太過分了,所以願意賣XP HOME給網咖XD
大家都忽略了一間是...
維基百科-企業
所以台灣一堆網咖定義下都不算企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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