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HOME網路購物的退貨條款

A菜 wrote:
呃.....不知道大大用過幾支手機?因為沒用過別家廠牌不敢說,但是小弟用過NOKIA的手機至少有5、6款以上,每一款都可以不插SIM卡開機測試的啊?就以最近更換使用過3500、3600、8210這幾款來說,不插SIM卡是不能測通話訊號和上網這類功能,但是其他如字典、記事本、計算機這類小功能也就罷了,拍照、播放音樂甚至更換鈴聲、背景主題這些可以從外部記憶卡讀取變更的功能都是可以正常操作無誤的。建議大大先用自己或旁邊親友的手機確認一下這點,比較不會漏氣喔.....。...(恕刪)



字典、記事本、計算機、拍照、播放音樂甚至更換鈴聲、背景主題這些都不是手機的重點啊!
講難聽點,一支手機有沒有這些功能甚至壞光光對我來說都無所謂,下面我想測的才是重點!!

我想要測的是收訊品質、通話清不清晰、視訊品質、上網速度、上網程式運作流不流暢、通訊錄功能、AGPS抓的快不快.....這些才是手機該做的事!不是嗎?
要說NOKIA的手機嗎?抽屜裡就剛好有支最簡單的3120C,沒裝SIM卡,連最基本的通訊錄都進不去~~
chian wrote:
我想要測的是收訊品質、通話清不清晰、視訊品質、上網速度、上網程式運作流不流暢、通訊錄功能、AGPS抓的快不快.....這些才是手機該做的事!不是嗎?...(恕刪)


你說的沒有錯,

只是網路購物的七天猶豫期,並不是設計來讓消費者試爽才買的,
只是讓消費者有不要買錯東西的反悔機會,畢竟下定時沒有看見實品。

不然,內褲的用途就是要好穿,
但是難道也能真的收到後試穿過再退嗎??
五類不適用七天鑑賞期規則的商品:

1.原廠行動電話(手機)。
2.智慧財產權類商品,如CD、VCD、DVD等影片或是書籍、遊戲軟體。
3.拆封後(或使用後)無法再處理之商品,如墨水匣,內衣,化妝品,保養品類。
4.標場中有特別標註【拆封後即無法退貨】字樣的國外原裝進口類商品。
5.只收取物流處理費之會員好禮。

看看吧...剛剛找到的資料....
第一條不是很懂= ="""
YT
Mini2350 wrote:
五類不適用七天鑑賞期規則的商品:

1.原廠行動電話(手機)。
2.智慧財產權類商品,如CD、VCD、DVD等影片或是書籍、遊戲軟體。
3.拆封後(或使用後)無法再處理之商品,如墨水匣,內衣,化妝品,保養品類。
4.標場中有特別標註【拆封後即無法退貨】字樣的國外原裝進口類商品。
5.只收取物流處理費之會員好禮。

看看吧...剛剛找到的資料....
第一條不是很懂= ="""


這個似乎是網路賣者自己的規定
剛剛特別查了一下七天鑑賞期的法條
相關的有消保法跟民法

消保法
第 18  條
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應將其買賣之條件、出賣人之姓名、
名稱、負責人、事務所或住居所告知買受之消費者。

第 19  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
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
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
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
不利者,無效。

第 19- 1 條
前二條規定,於以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方式所為之服務交易,準用之。


民 法
第二百五十九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下列之規定:
一 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 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 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 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 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 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所以Mini2350 大大找到的網購業者的規定中,第一條(手機)與第四條(進口商品),在法律上應該是站不住腳的!
我不是從網路賣者身上找到的資料。
是在奇摩知識+爮文看到人家律師事務所轉PO出來的。
很多網友說沒有這條。又有網友說有看過。
YT
Mini2350 wrote:
我不是從網路賣者身上...(恕刪)


不可能有這條的啦
你看第五條

5.只收取物流處理費之會員好禮。

法律條文怎麼可能這樣寫呢?! 六法全書又不是用賣的 :P
百分之百是網路業者的,只是大家轉來轉去,積非成是吧!
沒品的人太多,自食惡果
本來台灣一開始網購很不錯的
漸漸的一項一項福利都慢慢縮緊了

我常常在PCHOME上買東西
這幾天又有消費到
但是我從來沒退貨過
聽到這種消息心中只有極度不爽
萬一那天換我買到不好的商品想退時
才發現退貨條款被奧客玩爛了
那真的是只有X到極點...

突然想到一個例子
那個被稱為卡神的楊小姐
原本銀行的信用卡福利優惠很不錯的
結果這大爛人大玩手段
把所有持卡人的福利都玩掉了
當然銀行怕到立刻縮緊福利
銀行跟消費者都吃大虧
只有奧客贏最大
當奧客真的是垃圾行為,利用七天的法律漏洞去玩弄廠商。早晚會有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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