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al wrote:選配表中 黑紙白字 原廠出爾反爾 !退訂 照民法 訂金需退兩倍! 這點要如何舉證呢?1.廠商可以表示沒有退定事實,因為客戶不接受退訂,但是交車日期遙遙無期..2.要是客戶接受退訂,之後廠商表示雙方合意退訂,並無違約..
剛看了訂購合約書, 似乎乙方違反第七條合約?第七條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依前條(六)之約定期間,通知甲方簽訂[訂購合約書],倘逾前開期限或怠於以書面向甲方提出前條之簽約通知, 甲方得自乙方逾期後, 徑向乙方主張解除預約, 請求返還已付之訂金; 但甲方仍同意依本預約簽訂[訂購合約書]者, 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仍同意依本預約簽訂[訂購合約書]者, 乙方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