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的時候下定了 W213 加選 23P.
前幾天業代告知從10月初開始 W213 只有 E250和 E43才能選配23P/P20.
原因是因為原廠產能不足.
不知道是否有人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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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問我們要不要換 改訂別台等等

本來是說明年1越能夠生產 現在連生產日期都不能確定

可能E200賺太少 要E250/E43 才好賺


真的很不爽.
價格談好了, 約簽了, 訂金匯了.
然後過了幾個星期才說退單...
簡單以我來說吧 6月28日下定相同情況產能不足退訂 然後等上2個月 業代通知可以下定已經是8月22日 不過我的車已經排入11月生產線中 至於只限哪種車款才能選配23P或是1307套件 都要看原廠嘍!
不知道W205 或 GLC 車主是否有遇到類似的情形?
不好意思插個話, 請問23P可以之後加裝嗎?
還是一定要新車的時候選配?

sc01 wrote:
真的很不爽.
價格談...(恕刪)


這樣真的不太好吧!
是把客人 裝笑維!

W213 這23P 應該是必選吧

選配表中 黑紙白字 原廠出爾反爾 !

退訂 照民法 訂金需退兩倍!
ydal wrote:
選配表中 黑紙白字 原廠出爾反爾 !
退訂 照民法 訂金需退兩倍!



這點要如何舉證呢?
1.廠商可以表示沒有退定事實,因為客戶不接受退訂,但是交車日期遙遙無期..
2.要是客戶接受退訂,之後廠商表示雙方合意退訂,並無違約..
剛看了訂購合約書, 似乎乙方違反第七條合約?

第七條
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依前條(六)之約定期間,通知甲方簽訂[訂購合約書],倘逾前開期限或怠於以書面向甲方提出前條之簽約通知, 甲方得自乙方逾期後, 徑向乙方主張解除預約, 請求返還已付之訂金; 但甲方仍同意依本預約簽訂[訂購合約書]者, 乙方不得拒絕.

"但甲方仍同意依本預約簽訂[訂購合約書]者, 乙方不得拒絕."

sc01 wrote:
剛看了訂購合約書,...(恕刪)


大大簽的是[預購]吧。
沒有換約成[訂購],,,這二個權利義務並不一致。

第一條就説了。

建議先冷靜考慮一下,了不起退訂。
不買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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