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靠左或靠右想法集結~~~~~~大家說說看各字的想法吧



騎單車為什麼要靠左騎???


騎單車為什麼要靠左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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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在慢車道上, 不知道有沒有規定要靠右騎?
如果慢車道上有許多違規停車的汽車或機車, 我覺得靠左騎還比較安全,
因為單車速度比機車慢, 靠右騎若不能直線前進而需常變換前進路線,
那麼單車騎士需隨時注意右邊, 前方及左後方的來車,
反而增加更多危機.

所以你所看的單車騎士, 可能認為靠左騎, 然後保持直線前進, 最安全.
當然, 如果靠右也能保持直線前進, 我建議跟樓主一樣, 優先選擇靠右騎.

但是如果單車靠左騎, 而你騎機車從後追撞他們, 可能錯的是你.
除非像之前有夜騎單車,且單車沒有反光裝置, 被機車追撞, 最後機車騎士往生, 法院判騎單車者有罪.
但是這是因為他沒有反光裝置, 而不是他靠左騎所至.
看了此篇文章後,不知該如何說了

我國現行法規把車道規劃為二種,略述如后:

快車道:行駛車輛為汽車
機慢車道:行駛車輛為機車、腳踏車等慢車

現在大家能看到的路大部分都是劃分成這二種路

如果單車騎士不騎到快車道上面去的話,在機慢車道行駛(不管左騎、右騎)我不覺得有啥不對的!?

最主要是安全最重要!!!


下面提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慢車部分的法規:
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
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
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
、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第 125 條

慢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或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一、應遵守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示,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號誌並
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
二、行近無號誌或號誌故障及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
行,看清左右確無來車並在不妨礙汽車通行之情況下迅速通過。
三、直行時,應順其遵行方向直線通過,不得蛇行搶先。
四、右轉彎時,應先沿慢車道外側慢行,靠邊右轉。
五、左轉彎時,應繞越道路中心處左轉進入右側慢車道行進。
六、四車道以上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不得左轉。
七、轉彎車輛應讓直行之汽車、慢車及行人優先通行。
八、交岔路口因特殊需要設有特殊標誌、標線者,應依其指示行車。

第 126 條

慢車行駛,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
慢車超車時,應在慢車道可容超越前車之處,始得沿前車左邊超越,再駛
入原行路線。

第 127 條

慢車不得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汽車隨行。

第 128 條

慢車有燈光設備者,在夜間行車應開啟燈光。

第 129 條

慢車行駛或停止時,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號,應立
即靠道路右側避讓;於單行道應靠道路兩側避讓。

第 130 條

慢車行經鐵路平交道,應依下列規定:
一、鐵路平交道設有遮斷器或看守人員管理者,如遮斷器已開始放下或看
守人員表示停止時,應即靠邊暫停,俟摭斷器開放或看守人員表示通
行後,始得通過。如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仍應看
、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
二、鐵路平交道設有警鈴及閃光號誌者,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駕
駛人應靠邊暫停俟火車通過後,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
過。如警鈴未響,閃光號誌未顯示,仍應看、聽鐵路兩方確無火車駛
來,始得通過。
三、鐵路平交道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閃光號誌之設備者,
駕駛人應靠邊暫停,看、聽鐵路兩方無火車駛來時,始得通過。
四、在鐵路平交道上,不得超車、迴車、倒車或臨時停車。

第 131 條

慢車不得任意停放,應在規定地點或劃設之標線以內,順序排列。
我也住高雄,單車活動十幾年來皆非於市區,近幾個月來礙於環保及節費兼運動,上下班也騎乘單車,回來25公里。

道路只分快車道跟慢車道,目前並無單車專用道,所以當然是騎在慢車道上,您目睹的是沒錯,您說的真是一個問題.........至於"嚴重妨礙騎機車的騎士人身安全",您言重了,...........請問您可有解決之道?再者既然不該靠左騎,那是否靠右邊?.........靠右邊又是右轉車道,是否又造成其他人不便?我們單車族要路權,相對也要尊重機車族。

單車原本就是 "悠閒的晃" 難道您要它像賽車似的衝?再者他們兩位也沒違規,還好我不是那位男子。

我提供一個自覺得較合宜的方法,騎單車別在路口前停,盡量在一兩百公尺就剎車把車停下來休息,綠燈起動也不用跟機車爭,兩條腿再怎麼比也比不過輕輕一轉的加油,也少聞些廢氣。





只要是慢車道, 沒有規定一定是要靠左或靠右吧?
除非原本就準備要右轉, 到路口才從左切到右邊, 這樣的話, 不管是自行車或機車, 連開車也都很不妥了.
I am 登山自己團
我也是靠左騎,為什麼?
因為我要直走啊,要不然靠右直走是會被右轉的車子給撞到的
看了圖之後...靠左騎我認為自行車騎士是有危險的

大部分慢車道的左邊都會行駛比較快的機車...

所以先不以法規來說...行駛在左邊的腳踏車是容易被機車從後方撞上(車速差別蠻大的)

特別是交通擁擠時...當第一台摩托車有看到慢行的腳踏車...閃開...後面接連的摩托車看到是會反應不及的

我自己常常就被騎腳踏車在左邊車道的騎士嚇到...

速度較慢的車輛還是靠右邊行駛比較安全一些
~不要用自己的認為來檢視別人的作為~
所以說以各位大大的見解只要是在機慢車道上的自行車,靠左或靠右騎乘都可以囉~~~~~

那以法規而言,到底有沒有明確說明慢車應該靠左或是靠右騎呢???

靠左或靠右怎樣的騎乘才是正確又府合法律之規範呢????

以上問題針對為有汽機車分隔島情況下做說明,謝謝~~~~


應該看行進方向唄
我基本是靠右騎
但是到最後一段上國道末端機慢車道就要靠左騎嚕, 原因只是我要上橋走漁港路
要是靠右騎在上橋前會跟機車往中山路形成交叉動線, 所以我當然選擇我安全的路線咧

~~龜派門徒==>新台幣樂園==>八 元~~ ★★☆
我的見解和習慣是

如果沒有法規明定慢車道靠左或靠右

自行車要靠右走

以習慣性~靠左是要超車用

台灣目前以機車族為多數,

而自行車靠右還是比較適合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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