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南寮真的要小心,飆車族橫行!!

男女凌晨海邊聊天遇惡煞 男重傷重度昏迷
轉貼: 中廣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06/11 06:35
新竹市一對年輕男女,駕車到海邊聊天,卻遇到五、六名騎機車的年輕男子,不分青紅皂白,聯手持木棍圍毆這對男女,直到被害人倒地後才一哄而散,被害人緊急送醫後,因頭部重創目前仍陷入重度昏迷,在加護病房急救當中,警方受理報案,目前已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彭清仁報導)


警方指出,頭部重傷陷入重度昏迷的卅一歲余姓男子,十號凌晨兩點鐘左右,和陳姓女子相約前往新竹市南寮十七公里海岸線的大草皮談天,突然有五、六名年青男子騎機車到當地,余姓男子可能避免發生意外,拉起陳姓女子就要離開,這時五、六名騎機車男子忽然不分青紅皂白,拿起木棍就圍毆余姓男子,直到余姓男子倒地不起後才一哄而散。


飽受驚嚇的陳姓女子,也立刻打電話求救,余姓男子在送醫急救後,因為頭部重創而陷入重度昏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急救當中。由於十七公里海岸線是新竹市目前最重要的風景區之一,卻發生這起殺人未遂案件,警方對這起惡少逞凶案件也相當重視,已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當中。警方初步調查,被害人和逞凶的這群年輕男子,並無任何糾葛,由於案發時間在凌晨時段,附近出沒的機車騎士並不多,目前警方也調閱附近所有路口的監視器畫面,逐一過濾清查,已掌握多名可疑的機車騎士積極清查中。


大家夜騎有到南寮真的要小心......
看到一推不名人士,一定要快速離開免的被潑及到
請大家一起為余姓男子祈福吧!!!
文章關鍵字
對照[遠見]雜誌最近的[頒獎]
真是一大諷刺
身為新竹市民
最大的幸福應該是[免於恐懼]
新竹市飆車族很多
凌晨兩點在黑黑地方要小心
學生白天經過柴橋路
被持西瓜刀歹徒搶
半夜經過景觀大道
買的鹽酥雞被飆車族搶跑

深夜問題多
早點回家比較好
聽我住在那邊的阿姨說...

現場蠻恐怖的

血跡一大塊.....

其實入夜的南寮漁港我能不去就不去...

太恐怖了
17公里海岸線應該是8年來唯一的政績吧

現在竟然有人遭亂棒被打死在17公里海岸.....

在紅白帖的場合幾乎可以看到他的蹤影....婚喪喜慶必到...

為什麼不把這些時間花在市政上?

剛剛看新聞報告 , 該名受圍毆的余姓男子 , 已經往生了 , 新竹區的治安敗壞 , 真的是讓人痛心疾首 , 希望余性男子一路好走 .
不過話說回來 , 凌晨 2點多和女性友人 , 去17公里海岸線觀海散心 , 出遊時間的選擇似乎不太妥當 .
我的單車遊記 : http://tw.myblog.yahoo.com/oldjohnny-blog
大家所指的夜晚是凌晨2點後吧~~~~

小弟就住南寮,就在海濱路及天府路口這裡,小弟都有晚睡的習慣,平常時大概十點後就很安靜了,

偶爾才有很大的機車或汽車排氣管聲經過,至於星期五,六的話,警方都有在各個路有攔檢,甚至架

攝影機監錄,但至於1~2點後警方撤哨後,不管是機車或汽車就經常大舉入攻漁港週圍的各個路口,

競速或甩尾等等......這也是我們在地人一直都揮之不去的,至於反應也反應,人力的不足也是重要

原因之一,有時真的要為警方及在地巡守隊抱屈......

其實平日不管是在地的派出所及在地的巡防隊都有在巡邏,只是單對這件事來說,小弟覺得真的料誰

都無法預想得到,有可能警車及在地巡守隊的巡邏並沒有將海天一線的地方納入,也有可能有去巡邏,

卻是之後發生的事,這就要去檢討看看,即然要調監視器的話,我想一定會找得得,因為海濱路及天府路

有很多地方都有監視器,但是如果歹徒是往海埔新生地的方向去的話,那可能就要再好好清查那附近的

監視路~~~

至於市長做得如何又如何,小弟覺得那就大過於牽拖,預謀或臨時起意,我想誰都料想不到,身為南寮人在

地的我,還是建議大家,凌晨後漁港會比海天一線安全,至少那裡警方巡邏的會比較勤,在誰在漁市場也有

在工作的人,也不至於叫天天不應......海天一線真的就不建議大家在凌晨後去,因為真的是個死角,小弟

都是這樣跟週遭的朋友說,直到現在真的發生了這起令天惋惜的事件........
Quote:
剛剛看新聞報告 , 該名受圍毆的余姓男子 , 已經往生了 , 新竹區的治安敗壞 , 真的是讓人痛心疾首 , 希望余性男子一路好走 .
不過話說回來 , 凌晨 2點多和女性友人 , 去17公里海岸線觀海散心 , 出遊時間的選擇似乎不太妥當 .




這個想法的論點非常有問題!!

我繳稅叫警察來保護我的安全,

就表示我任何時間都應該可以自由行動,

不受限制!!

麻煩去翻翻中華民國憲法:

第十五條 (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十九條 (納稅義務)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第二十二條 (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多看點書吧!!

改變未來的現在 wrote:
我繳稅叫警察來保護我的安全,

就表示我任何時間都應該可以自由行動,

不受限制!!

麻煩去翻翻中華民國憲法:


您誤會我的意思了 , 當然任何人任何時間都可以去17公里海岸 , 但是凌晨2點多到海邊風景區 , 似乎沒考慮到自身的安全問題 .
我的單車遊記 : http://tw.myblog.yahoo.com/oldjohnny-blog
fengkent wrote:
希望余性男子一路好走 .
不過話說回來 , 凌晨 2點多和女性友人 , 去17公里海岸線觀海散心 , 出遊時間的選擇似乎不太妥當 . ...(恕刪)

一樣希望余姓男子一路好走!
余性男子是我同事的老婆同事的未婚夫,
我同事告訴我說,余性男子是母親得了癌症,為了照顧母親所以又辭去工作,
在太多煩憂的事,才和女王出去散心,解悶,結果發生更不幸的事!

在20多年前也曾經遇到類似的情型,仇家在尋仇,好家在是報對地方,不然會被打死!
所以半夜還是少去人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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