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_loo wrote:他會載你去醫院(最好醫藥費是他付)那就證明他自是撞你理虧的一方醫院都有監視器....請警方調出來當證據吧!這個路口經常走很多車輛會截著切進來若單車是直行往金城路方向某些角度汽車是看不到的也呼籲騎這路段的車友一定要小心!!! 有時是叫善心~別把全部的人都看過有過錯才這種行為今天換成您是傷者自己去撞到別人是不是也要怪別人在路車中間讓您去撞他的對方如果真的沒過錯~受傷的您是不是只能在原地等死您的良心去那裡了
a_loo wrote:他會載你去醫院(最好醫藥費是他付)那就證明他自是撞你理虧的一方醫院都有監視器....請警方調出來當證據吧!...(恕刪) 說真的...這很難說~有的真的只是好意幫忙.用這樣的區分方式有點不太好就是了.也難怪現在大家都建議明哲保身.路上看事故或路倒時,不要幫人打電話叫救護車或警察了.........
projceg wrote:有時是叫善心~別...(恕刪) 打119不用錢!也不用扛責任!也是一種善心的表現!通常路見此事!我都會雞婆的打一下110.119!既使接線員警回了我:先生!這個地點的案件已有人通報了!我還是會很釋懷的回應!謝謝!
projceg wrote:有時是叫善心~別把全部的人都看過有過錯才這種行為...(恕刪) 什麼跟甚麼....樓主是發文表示尋求目擊者樓主也說了....是肇事者帶他去醫院後來兩造雙方各執一辭才會上來徵求目擊證人真不懂....你到底有沒有看清楚樓主po的文章意思如果樓主是對的這都是他勝訴的有利證據幹嘛把交通糾紛是跟當作路邊善心人士幫忙扯在一起眼睛揉清楚!!!看清楚第一篇再說.....怎樣....樓主活該被撞喔!!!出個嘴巴....全世界你最有良心!
projceg wrote:有時是叫善心~別把全...(恕刪) 我覺得這情況不是他有良心之前有人發過文主要是撞到人後要如何處置其中就包括要搶著付醫藥費這樣官司在審理時會比較有利樓上的只是說出他所知道的沒必要寫出這樣攻擊性的字眼
各位大大感謝你們的回覆及建議. 但不希望你們因此爭口角啦!至於店家我昨天親自拜訪,才從口中提出幫我作證請求,老闆豪無考慮的回沒看到,也不會出來作證.我很清楚是他的兩位員工扶我道路旁,連那兩位員工也跟著反口說沒看見,即使有也是看我受傷倒在地上,扶我起來.說明即使出來作證,這些話內容也無法判斷車禍發生誰對誰錯.站在店家立場而言,誰會想惹事呢? 沒辦法,這就是人性. (不見得每個人都有正義感)我只能怪自己當下因堅持報警,不該聽信於店家日後願意出證這鬼話而卸下心防.至於有大大說去醫院調錄影帶. 對方付費並不等於承認肇事. 這只證明他無肇事逃逸.現在只能靠備案筆錄及照片證明. 等待初判結果~ 照片會說話.
a_loo wrote:什麼跟甚麼....樓...(恕刪) 那就證明他自是撞你理虧的一方我針對的是這句話~希望您不要誤會了每天都會有交通事故的發生理虧這二個字完全是所謂的自由心證問題是對是錯應該是交由交通隊警員的現場鑑定報告之後再轉由相關承辦法官去判定而您的理虧指的好像是只要一但有交通事故發生送人去醫院協助處理就一定是肇事者的過錯嗎台灣有一個不成文的交通處理準則大車撞小車~大車錯小車撞大車~還是大車錯也希望您的這一段"那就證明他自是撞你理虧的一方"話不會讓台灣人的善心一點一滴的不見了我或許誤解了您的用語在此跟您道個歉~您是否也誤解了我呢?
誰對誰錯小弟倒是不發表看法(因為事實發生的情形並不清楚)不過...我覺得推論會把樓主送到醫院治療就代表一定是自知理虧的推論...真的是很奇怪耶。所以說,如果汽車駕駛自覺沒有理虧,就不用把傷者送醫,讓他自己躺在路邊嗎?不管誰對誰錯,把傷者先送醫,有時候這是道義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