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自我意識太高了還是等哪天大老闆也愛上騎單車上班,開放辦公室放小摺時再如此做吧有人叫你用背袋,我勸你別如此做我相信你的新公司是不准員工把小摺放進辦公室,不是因為你用攜車袋包好就ok的如果再乎這工作就要學著妥協
當初認份點到公司10公尺外的地方就停下來先折好再走進去警衛搞不清楚那是你的交通工具還是工作需要的物件,大多不會管你但是你騎到他面前再折,擺明了就是交通工具一般人腦裡單車就是單車,只要他先看到的是車,那摺起來對他來說還是車,車就不能進去如果他第一眼看到你的時候,小布早已收好提在手上,那你手上的東西對他來說就比較像行李而不是車結果現在鬧到被盯上了,你也被貼標籤了我想你以後只要拿有輪胎的東西都會被當作要帶車闖關吧XD
別氣...我只是小小警衛,但也是人,我尊重別人,卻很少獲得尊重,沒關係!!我經常提醒同事~當別人看我們為"看門狗"時 是正常的,這是台灣的官僚文化與家庭教育失敗但是..我們卻可以選擇性的"狗眼看人低",若連警衛都瞧不起..嘿嘿,真正悲哀的人是誰呢!!行正室通常自視為"東廠",但是他們的一舉一行卻像極了"太監"..哈!! (喔..上帝請原諒我)支持你別氣餒 別被太監打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