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遇過台鐵第12節車廂是被「人」佔滿的囧境嗎?


s1987712 wrote:
何以判斷帶單車就是...(恕刪)

所以你常常 火車載鐵馬 來環保的嗎?

我說的單車休閒族是指 例假日前後
人潮多 火車載單車的人

不是指一般單車代步的人




從頭看到尾,特地登入來標記一下
看到底是按著規定來做的人比較優勢,還是另一方觀點認為不該上車比較獲得認同
如果開版佔優勢,表示我以後帶車上火車比較站得住腳,如果失敗,那下次我也不需按照規則來行事就好囉!!也不錯!!
當然,不排除有可能吵得久就被收了也不一定。

已屆天命 wrote:
從頭看到尾,特地登...(恕刪)


這樣可能要約一約
同一天同一班列車
然後把站務人員也找來才分得出勝負
慾望少一點~幸福多一點~/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始終來自於惰性~/先和解的不是認輸~是在乎~
我習慣坐捷運到士林捷運站再騎陽明山
上次單車也依規定放置於前後第一車廂
我還等到人少的班次才上車
沒想到車上竟然有人大聲說
有沒有搞錯騎單車還上捷運
....

星風邪宇 wrote:
這樣可能要約一約同...(恕刪)


個人單車通勤十餘年,
凡是陰雨都是小折+台鐵通勤,
假日也是單車+台鐵到各地旅行。
民國百年單車+台鐵蓋完222個站章。
平均每年單車+台鐵通勤不下百次。
國人大多遵守規定和善禮讓,
若有不熟悉規章者,就告示說明亦都能配合。
十幾年來遇過不可理喻須請車長出面的只有三次。

台鐵對單車服務日漸友善,
EMU800還設計有單車駐車位。
單車族只要珍惜資源依照規約遵守台鐵規定就好。

沒必要分勝負,
我們好好的經常的使用兩鐵資源,
讓台鐵和乘客習慣單車,
兩鐵就會日漸進化而益加友善,
至於其他需要加油的就由他去獨醉吧~


這有什麼好抱怨的,生活太舒適了嗎
去國外看看吧,人與人互相尊重不就好了
你以為為什麼他們會選擇做這裡
是想省錢嗎,有位子坐誰不願意坐
但沒位子坐,時間又到了,台鐵要賣票
既然沒得選擇,就只能自己想辦法啊
如果你跟其中任何一位乘客說一下,請問可以讓我放一下腳踏車嗎
你覺得會有人不讓的嗎
你有說嗎??
沒說,所以你認為大家都是故意的嗎
不懂你的想法
一件很平常的事,卻自己想成為什麼台灣人那麼糟糕
就算國外的一樣會有這樣事情發生,但只要肯說,了解之後不就好了
有什麼困難嗎?>?
規則是人寫的,有問題隨時都能改
規則是死的,人是活的
如果是跨年那天你去搭看看,加開的這個車廂如果開放
不爆滿才怪,難道這個時候也是要說,這個車廂不是放單車的嗎
人才是最重要的,沒有誰一定是對的
互相才是解決的方法

1981 河馬 wrote:
PP自強號(限置放...(恕刪)





很不幸的像這種 "人車同行車廂" 也會遇到一樣的問題
"人車同行車廂" 一定要 "人" + "車" 才能買到票
只有 "人" 或 "車" 台鐵是不賣你票的
而且非該車廂乘客是不能進入的(人車同行車廂都是第一或最後一節)

但是 ...........................

仍然一堆人擠在人車同行車廂中
然後還會抱怨為什麼單車佔用那麼大的區域
車長請他們離開還可以吵30分鐘以上
個人也利用過幾次兩鐵列車,因大多4+2,所以利用次數不多,但長途還是首選。

當然,12廂被人海淹的情況絕對也是遇過,不過只希望他們在小弟上下站時,能好心讓讓位。

更怕的是,座位排的走道被人佔領...真是欲哭無淚...下列車都相當相當狼狽。


不過還是很感謝乘客的願意禮讓,小弟還沒遇過來不及下站的窘境。

希望未來單車環境可以越來越好,怎麼說台灣也是世界單車大國...互相體諒禮讓足矣啊~
簡單的來說
很大一部分的一般程客還以為台鐵規規劃的自行車置放區是拆掉 10 幾張坐椅
犧牲原本旅客的空間來迎合自行車運送

回去看看 12 車的歷史
餐車、自強快遞貨物區、到現在的置方區
12 車的空間從一開始就不是旅客區了
就算是南迴莒光車廂也是後來改裝多掛上去一節的
它過了高雄站還是左營站就已經拆下來給回程車用
很多人就是以為這個空間是犧牲普通旅客的空間施捨給自行車運送咧~

PP 車有沒有這種車廂

也是有的
兩三年前只看過一節
當年即使這節車廂長這樣
上車還是要裝車袋
兩三年後這一節有沒有啟用也不知道
現在看來台鐵應該不會把 12 車全面改裝車這樣

台鐵一直給人垢病的問題就是超售無座票
12 年~ 15 年都有人在喊台鐵不要再售無座票
在過幾個星期一樣的事情又會吵起來
12 年也有擬規劃新列車陸續到位後取消對號車無座票的販售
這些都有上新聞現在也都還搜尋得到

老話一句
規定是台鐵在規定
要使用台鐵就摸著鼻子照這他們給的遊戲規則玩
少在那裡上了球場再來跟裁判耍賴說遊戲規則對自己不利
不爽不要搭就這麼簡單 (我就是那個不爽的人之一,還真的好幾年沒搭台鐵了)
希望台鐵認真執行規定也好、希望台鐵改變規定也好
去搞連署書都是你在法治國家下受保障的權利
嫌連署書太麻煩
過去有幾名立委選民服務很利害
自強號快車都已經被玩成區間車
找他們幫忙
立委們應該都很樂於做選民服務

但是別以為 PP 車不再辦兩鐵環保運送
這個空間就會拿來載運普通旅客使用嗎?
別傻了
做一個有思考與良好邏輯能力的人要努力走出永遠只用自己的眼光看世界這種壞習慣
前些日子才鬧得沸沸揚揚都沒看到喔
實際上真有一車次的 PP 自強還真的不辦兩鐵運送
這個爭論半天的門就完全鎖上
只是從旅客不能滯留的置放區變成大家都不能進去的區域而已

一些人心目中的法治國
居然是那種用「道德」這種爛理由就可以「侵犯」別人的最後道德的權力
前面誰說法院判無罪多的是?
這種世界裡法院也沒有存在意義與必要了
司法院可以拆了、紅綠燈可以拆了、監獄門都可以開了
反正這些東西都是多餘的
徒浪費經費在維持幹麻?
魏董事長、趙董事長、黃先生、習先生做法才是正確的
少幻想自己還能夠在這樣的世界生存
因為一個普通人的最大利益
在上面幾位眼中也同樣的可以用「道德」吃掉、吞掉、侵犯到體無完膚的螻蟻而已
若真是價值觀可以差勁成這樣
就不只是醉了
還是罪到不醒人事!

在這個例子裡視台鐵規則為無物的普通旅客
才是在台鐵遊戲裁判長期默許下得了便宜還賣乖的那一群人
大家都知道有寬敞的地方誰不想去
但用這種爛理由來指責按照台鐵遊戲規則玩的人都可以成立的話
台灣可以養出一堆為自己利益不擇手段的一群人一點也不奇怪
個人是沒用過這樣的服務,但如果規定就是人員不得留滯該車廂,那講什麼客艙爆滿所以過去坐,不過就是個圖方便的藉口嗎?除非台鐵另有規定或臨時公告開放該車廂,那乘客使用該車廂當然沒問題
就好比賣場有貨物專用電梯跟貨物專用的出入口,你難道能因為載客電梯跟一般出入口人滿為患,就私自走貨物專用道嗎?

舉另一個更直接的例子,難道快車道堵滿車,四輪就有理由開進機慢車道?機車開進自行車道跟各位車友爭道?

規定如此,人該去哪,什麼東西該放哪,理論上這應該是不需要爭辯的事情吧...除非有人的前提是[規定乃參考用] 那無話可說...

(有人說規定可以變通,但就此事件來看,有權決定要不要變通,如何變通的,想必是台鐵,而不是只付車票錢的你我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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