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gkgk214 wrote:
我只是舉個特別故意的明例,但一般人都知道我寫的內容重點不是我最後的那個例子吧,
你真看不懂嗎???

AIDS是會影響你,但是是那病患故意逼台大把器官移植到健康的人的體內嗎???不是吧!!
是台大種下的大錯,就台大負責,沒有那種台大犯錯,就要把全國HIV患者的隱私一起陪葬的蠢事。

那要是誤植B型肝炎的患者的器官進入健康的人體內,
是不是要把全國有B肝的人必須註記在自己的健保卡上呢???

我現在內容這樣寫,應該更容易了解了,你應該不會再不懂了吧!?...(恕刪)


B肝有疫苗, 且現為全面施打, HIV有嗎?
拿來混為一談, 啥跟啥啊..

非B肝帶原,且沒B肝抗體的少數人快去打B肝疫苗吧..
至於HIV要怎防? 現階段除了防堵等疫苗出來還有其他方法嗎?
同意康語錄+1
問題不是出在愛滋病患上 而是台大的SOP沒做好
我認為在健保卡上加註 只會讓更多染病的人不願意去檢查
而醫院的醫護人員只會認健保卡上是否有註記 反而將自己與其他人暴露在感染風險中
而且就像康語錄說的有些人根本是無辜染病的 就像這次接受移植的患者
都已經深受打擊結果健保卡還要被加註是愛滋患者 要他們情何以堪啊
gkgk214 wrote:
有沒有搞錯啊,明明就是台大的SOP出問題,必須對此標準作業程序再作訂正和修改,
關健保卡上做註記鳥事???
擺明就是要缷責和轉移目標,結果還一堆人贊成???
是怎樣???病人沒隱私了喔???

那要不要在男性身份證上註記小弟弟有多長,以供女性同胞做為未來幸福的參考呢???...(恕刪)


台大SOP當然有錯.
但健保卡內加註有何不好?
健保卡上做註記一般人是看得到啊? 卡權限有那麼難嗎?


gkgk214 wrote:
我只是舉個特別故意的...(恕刪)


本人非醫界人士
不知道B肝多嚴重(聽說尚可治療)
但本人就常識上來看AIDS現為不治之症
如果這樣登記能保護其他人
不再發生台大案例
為甚不登記

更何況登記健保資料不是讓醫院更有機會心理準備
如何對症下藥或有所防範準備
一般人會看到那些人的健保記錄嗎?
這種資料本來就因該讓醫院OR醫生能快速了解病情
跟隱私有甚關阿???
現在要不要先驗看看有甚病在動手術
一般時間就算了
急救的時候勒
先看病人血噴完在救人嗎
parple19 wrote:
本人非醫界人士
不知道B肝多嚴重
但本人就常識上來看AIDS現為不治之症
如果這樣登記能保護其他人
不再發生台大案例
為甚不登記
更何況登記健保資料不是讓醫院更有機會心理準備
如何對症下藥或有所防範準備
一般人會看到那些人的健保記錄嗎?
AIDS患者有隱私就要醫生跟一般老百姓提心吊膽...(恕刪)


B肝有疫苗且全面施打, 但HIV沒有! 這是最大的區別!!
現台灣B肝非帶原且沒抗體的人已很少了..
尤其醫護人員.

fisheries wrote:
台大SOP當然有錯.
但健保卡內加註有何不好?
健保卡上做註記一般人是看得到啊? 卡權限有那麼難嗎?


現在沒醫德的醫護人員還真不少

連剖腹產的現場照片都可以放上FB

難保哪天不會又有白目醫護人員放一張照片

標題"我遇到有AIDS的病患了"

然後把人家的健保資料部分馬賽克甚至沒有馬賽克散佈出去

同意樓上幾位說的

台大SOP沒做好

不應該把病患的隱私權陪葬

這樣做跟古代把痲瘋病人全部丟到療養院等死有什麼差別?

健康的人霸凌特殊疾病患者?


也許有人覺得AIDS是自作自受

可是其實很多患者是非自願性感染

像這次去摘除器官的幾位人員

如果後續真的病發

健保卡上還要被註記

真是情何以堪?
fisheries wrote:
B肝有疫苗, 且現為全面施打, HIV有嗎?
拿來混為一談, 啥跟啥啊..

你才是把我問的消毒問題跟疫苗混為一談吧?

還是你的意思是說一個有辦法用疫苗預防一個沒有.
所以有疫苗的那個消毒可以隨便一點,病毒殺不死沒關係?

我還是想知道您引用的我說的那句話的答案~如果您知道也請跟我說一下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fisheries wrote:
B肝有疫苗且全面施打, 但HIV沒有! 這是最大的區別!!
現台灣B肝非帶原且沒抗體的人已很少了..


沒有很久之前的新聞指出
在小時候接種過HBV疫苗
不少人在20,30歲過後抗體大為減少
甚至完全失去保護力

隨著年紀增長
失去抗體保護的人只會越來越多吧

請再適時的補打HBV疫苗
看來我被罵翻了...真是無奈,
我們是健康的人,的確很難為有不治之症的人多想想,
沒辦法,人終究比較自私,那我們就把感性的部份拿掉,
就理性邏輯來說就好。

每個病人都有隱私,不管這個病是不是不治之症,都有隱私,
你總不會希望你在診間看病,醫生要你褲子脫下,結果下個病人直接開門把健保卡拿進來吧!?

再來這次事件是誰的錯???HIV是今天才有嗎???移植了有HIV的器官到健康人體內,
你覺得是誰的錯???台大的錯!!!如果今天你是覺得這件事大部份是那位HIV病人的錯,
那你可以不用看下去我的內容了,因為你一定會罵我罵更兇

我附註一下,對於fisheries的發言,每個人都可以在這討論區發言,
都很ok,但我回應你,是為了告訴你,B肝也是舉例,我只是要把類似邏輯的事舉例出來,
但為啥一定要把我內容的重點搞成是我舉的例子??? = =+...我的例子只是為了內容來輔助說明,
不是我強調的重點...= =

另外有人說註記有什麼不好,ok...只要註記了,就一定會有人看到,
你說一般人看不到,一般人看不到不是重點,反正一般人看到又如何,我又不認識他們,
但健保卡註記,家人有沒有可能看到???...
去家中附近的診所掛號,護士有沒有可能看到???
而且重點是!!!只要今天規定要強制註記在健保卡上!!!
那你覺得有HIV的人會更願意去檢查或治療嗎???
你就用一般人的邏輯去想,如果你中標了,還規定一定要加註在你的健保卡上,
那會提高你檢查治療的意願呢???還是更讓你不想去醫院治療???

大家沒有HIV,難免覺得為何不註記,但有HIV的人也是人!!!強姦殺人的都有人權了,不是嗎?
而且HIV都多久歷史了,健保卡有註記過嗎???沒有吧,那為什麼現在要註記???
就為了台大的錯???老話一句:憑什麼台大自己的錯,要加注在有HIV的患者身上???
明明就是台大SOP有錯,卻搞的好像很無辜!!!搞的好像健保卡上有註記就一定100%不會再出錯似的,
那要是再出錯呢???要不要乾脆直接在HIV的患者身上刺青,刺個"HIV",這樣移植手術時就會看到,
就不會出錯了,是這樣講的嗎???

ascendtw wrote:
AIDS 愛滋病,健...(恕刪)


同意+1

畢竟,愛滋跟A.B.C肝炎不一樣,跟感冒病毒也不一樣
我相信醫院跟醫護人員一定都會有疏忽的地方,畢竟那是人,不是機器
一般可能一下疏忽或是忘了,該有的消毒或即時更換醫療用具,導致有疾病感染的風險
可能會得到肝炎,可能是傳染感冒,腸胃炎...
但是請想一下,如果是愛滋呢....

在健保卡上註記,或是在中央系統電腦資料上註記,我覺得是必要的
至少要讓醫護人員在第一時間看到"紅燈"
就算再累再沒精神,看到這一個紅燈就是一定要謹慎處理

再來,愛滋患者的就醫權利
我覺得這是有問題,我可能說的直接點...
如果今天一個愛滋患者,自己知道自己有愛滋,這個人是抱著什麼心態去就醫的?
如果只有想到自己可以方便安心的就醫權利,卻完全忽略其他可能被你傳染的醫療人員跟其他病患
那我能說,這個愛滋患者也太自私了

報紙上說幾個愛滋患者出來抗議,要維護自己的就醫權
一個說他去割痔瘡,結果因為愛滋紀錄讓他被三家醫院拒絕在外
就我看,這很正常啊......誰不怕死啊
這個患者應該要去衛生署申訴,是哪幾家醫院拒絕他的,讓衛生署去處分
然後直接找正規大間的醫院去做治療
而不是為了自己可以方便就醫,然後把自己的危害隱藏起來,讓其他人直接暴露在可能感染愛滋的風險裡

我知道愛滋患者有些不是自己意願患病的,他也是很無辜很無奈
但是自身患病已經是事實了,為什麼要把自己這種無端端被傳染的無奈跟毀恨,輕易的加諸在別人身上
這是一個同理心,我覺得一個愛滋患者應該要有的同理心....

前幾天雜誌報紙,一個名嘴同志愛滋帶原者,縱情無度還專吃新鮮嫩草
然後愛滋病例被醫療高層意圖隱密,所以這個帶原者至今日還是依然縱情無度
新聞有報導,因為病例資料保密的規定,愛滋患者的病例被醫療高層嚴格的管制
目前政府公佈的台灣愛滋患者約2-3萬人
如果有如這個被隱密的名嘴帶原者
仔細想一想,實際其實有多少人,......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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